定金与约定赔偿损失是何种的适用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17:52
违约金是指依照当事人的约好或许法令直接规则,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付出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能够约好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产业。违约金具有担保债款实行的成效,又具有赏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丢失的作用,因而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办法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背合同的职责承当方法。
法令咨询:
甲、乙两边签定一份《生姜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好:甲供应乙生姜10000斤,每斤单价1元;乙交给甲定金2000元;甲每少供应一斤生姜应补偿给乙0.9元的经济丢失,乙每少收买一斤生姜应补偿给甲0.9元的经济丢失。在生姜收成时,生姜市场价格上升为每斤3.5元。甲不把生姜供应乙,而以高价供应其他收买商。乙向法院建议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计4000元,并按约好补偿丢失9000元,两项算计13000元。
律师答复:
乙能够建议约好补偿丢失9000元,假如再建议定金时,则其总值不得超越合同标的物价金总和,即两项算计只能为10000元。
相关法令知识: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则:“当事人就拖延实行约好违约金的,违约方付出违约金后,还应当实行债款。”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则:“约好的违约金低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添加;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
法令咨询:
甲、乙两边签定一份《生姜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好:甲供应乙生姜10000斤,每斤单价1元;乙交给甲定金2000元;甲每少供应一斤生姜应补偿给乙0.9元的经济丢失,乙每少收买一斤生姜应补偿给甲0.9元的经济丢失。在生姜收成时,生姜市场价格上升为每斤3.5元。甲不把生姜供应乙,而以高价供应其他收买商。乙向法院建议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计4000元,并按约好补偿丢失9000元,两项算计13000元。
律师答复:
乙能够建议约好补偿丢失9000元,假如再建议定金时,则其总值不得超越合同标的物价金总和,即两项算计只能为10000元。
相关法令知识: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则:“当事人就拖延实行约好违约金的,违约方付出违约金后,还应当实行债款。”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则:“约好的违约金低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添加;约好的违约金过火高于形成的丢失的,当事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予以恰当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