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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须提示风险 监管加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11:57

《布告》主张,因为新式人身稳妥产品一般稳妥期限较长,顾客在投保前须仔细考虑本身的缴费才能,不要将短期内或许需求运用的资金用于购买此类产品,并慎重对待退保问题。 
依据有关规定,新式人身稳妥产品有10天的犹疑期(自客户收到稳妥合同并签字起的10日内)如在该期间退保,扣除不超越10元的工本费后,客户可收回悉数已交纳保费。但犹疑期后退保,稳妥公司只交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客户将接受必定的丢失。 
此外,《布告》主张,顾客要照实填写投保单上的内容,必定要严厉实行照实奉告责任并亲笔签字承认,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胶葛以及便于稳妥公司进行回访。 
《布告》提示,如投保人发现稳妥出售人员在稳妥出售过程中存在出售误导问题,可保存书面依据或其他语音依据,向稳妥公司反映,或向我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投诉,必要时还能够经过法令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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