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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应该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05:54

企业员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归于独立运营的员工食堂。这类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供给餐饮服务外,还一起对外供给餐饮服务,犹如饭馆或餐饮公司。依据现行“同一法人企业内部或许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交税人”的营业税原则,这类食堂要依法处理税务挂号,就其收入交纳营业税,并按税法规则购买、运用餐饮业发票。第二类是入驻企业的餐饮公司开办的员工食堂。这类食堂实质上是“外援”——企业将餐饮业务外包,引入餐饮公司为本企业员工供给餐饮服务。这些餐饮公司都是正规的企业,工商、税务挂号手续完全,为营业税的交税人,能够购买、运用餐饮业发票。第三类为企业内部食堂。这类食堂只为本企业员工供给餐饮服务,功用重在服务而不在运营,归于单位内部行为,不归于供给了《营业税暂行法令》规则的劳务领域,无需处理税务挂号,也不需要交纳营业税,当然也没有购买、运用餐饮业发票的权利。本文首要评论第三类——企业内部食堂的涉税问题及其财税处理。
相关剖析
1.现行财税方针描绘
企业内部食堂归于员工福利的领域,国家财政、税收方针对此均有清晰规则。《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员工福利费财政管理的告诉》财企[2009]242号规则:企业员工福利费包含发放给员工或为员工付出的以下各项现金补助和非钱银性团体福利:
(一)为员工卫生保健、日子等发放或付出的各项现金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包含员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施行医疗统筹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助、员工调理费用、自办员工食堂经费补助或未办员工食堂一致供给午饭开销、契合国家有关财政规则的供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没有别离的内设团体福利部分所发作的设备、设备和人员费用,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调理院、团体宿舍等团体福利部分设备、设备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团体福利部分作业人员的薪酬薪水、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上述两条均提到了“员工食堂”。这在着重员工食堂是企业员工的重要福利外,也给广阔财政人员处理员工食堂的出入,指明晰方向。但该文一起清晰: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企业员工福利费财政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核算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对福利费用的税前扣除也做出清晰规则:
《施行法令》第四十条规则的企业员工福利费,包含以下内容:
(一)没有施行别离办社会功用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分所发作的设备、设备和人员费用,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调理院等团体福利部分的设备、设备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分作业人员的薪酬薪水、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员工卫生保健、日子、住宅、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包含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施行医疗统筹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助、供暖费补助、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困难补助、救济费、员工食堂经费补助、员工交通补助等。
(三)依照其他规则发作的其他员工福利费,包含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该文一起规则: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应该独自设置账册,进行精确核算。没有独自设置账册精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则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依据税法规则,独自核算的员工食堂福利费用,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条件是不能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国税函2009年3号文清晰“薪酬薪水总额”不包含企业的员工福利费、员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所以,企业在员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各项食堂开销——包含发放给食堂作业人员的薪酬,都不该算入企业的薪酬总额。
2. 福利费用14%列支规范的改动剖析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税法施行之前,企业员工福利费用依据企业员工计税薪酬总额的14%核算提取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或者说,企业计提的福利费不管是否用于员工身上,都能够在税前扣除——这也导致许多企业存在员工福利费“提而不必”的现象,致使员工福利费“福利不到员工身上”。2008年之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条规则: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开销(留意这儿着重的是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一起也清晰了将员工福利费用由计提改为据实开销,没有开销则不答应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业的弥补告诉》对此有清晰的联接规则:2007年度的企业员工福利费,仍按计税薪酬总额的14%核算扣除,未实际运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员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今后年度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没有实际运用的员工福利费余额,缺乏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则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没有实际运用的员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归于员工权益,假如改动用处的,应调整添加应交税所得额。
税法与会计原则是“彼此照顾”的。2006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原则第9号——员工薪酬》新原则,就取消了“敷衍薪酬”、“敷衍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敷衍员工薪酬”科目,下设“薪酬”、“员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工会经费”、“员工教育经费”、“免除员工劳作联系补偿”、“其他与取得员工供给的服务相关的开销”等八个明细核算,核算企业的敷衍员工薪酬项目,这也就将员工福利费列入员工薪酬规模核算。
员工福利费用从答应提取到只准直接列支,一方面有助于消除了企业“提而不必”的虚伪现象;另一方面也具有“蚕食”企业利益的功用:只要花不到14%,较之计提老方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少些,交税就多些。这或许会发生促进企业足额或超量开支福利费用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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