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违反章程股东可诉请撤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5:34股东,大会,举行,告诉,提案,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是上市公司构建管理结构的关键环节,也是上市公司股东行使权力的首要途径。为了标准股东大会准则,中国证监会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对2000年5月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标准定见》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06年3月20日发布施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要求各上市公司有必要依此及时修正公司章程,拟定相应的股东大会议事规矩。
新规矩分六章,即总则、股东大会的招集、股东大会的提案与告诉、股东大会的举行、监管办法和附则,共五十三条。
1、股东大会的招集主体不限于董事会
招集和掌管股东大会有三种主体,即董事会、监事会、独自或兼并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后两种主体提议举行的股东大会,新规矩缩短了时刻,要求董事会在收到有关提议后十日内而不是十五日内提出赞同或不赞同举行暂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应定见,并在作出董事会抉择后五日内宣告股东大会告诉。不然,监事会能够自行举行,而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能够向监事会提议举行。
假如监事会在收到股东提议后五日内,没有宣告股东大会举行告诉的,接连九十日以上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自行招集和掌管。
为了避免股东大会呈现无人掌管或抢夺会议掌管状况,新规矩依照“谁招集、谁掌管”的准则,规则会议掌管。
2、持股3可提交暂时提案
独自或许算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在股东大会举行前十日,将暂时提案以书面的方法提交招集人。除了上述状况外,招集人在宣告股东大会告诉后,任何人不得修正股东大会告诉中已列明的提案或添加新的提案。
3、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或撤销
新规矩清晰规则,股东大会告诉和弥补告诉中应当充沛、完好发表一切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评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别所需的悉数材料或解说。拟评论的事项需求独立董事发表定见的,宣告股东大会告诉或弥补告诉时,应当一起发表独立董事的定见及理由。
一起规则,宣告股东大会告诉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撤销,股东大会告诉中列明的提案不得撤销。一旦呈现延期或撤销的景象,招集人应当在原定举行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布告并阐明原因。
这些规则是为了确保股东的知情权,确保股东有用行使表决权,避免或许削减股东大会人为操作的或许。
4、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
为避免股东大会“走过场”,一起添加股东的参与度,新规矩承认“现场开会为根底,非现场为弥补”的举行准则。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法举行。举行的当地应挑选在公司住所地,或许公司章程规则的地址。
新规矩清晰,上市公司在确保股东大会合法、有用的前提下,能够经过网络或其他方法为不能亲身到会会议的股东参与股东大会供给便当。
5、挂号在册的一切股东均可参会
为了避免股东参会和表决资历承认呈现胶葛,新规矩规则:“股权挂号日挂号在册的一切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到会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和招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
一起规则,招集人和律师应当根据证券挂号结算组织供给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历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挂号股东名字或称号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掌管人宣告现场到会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挂号应当停止。会议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