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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要登记管理吗,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22:18
一.债务凭据要挂号办理吗
债务凭据作为债务人恳求履行的权力凭据,是十分重要的凭据,必需要妥善办理。一是要独自编号,编号要表现发放的年份,以便于办理。二是要设专人办理。债务凭据的发放应当由履行案子的承办人依据债务人的恳求,填写债务凭据批阅表,由庭长和分担副院长进行批阅。债务凭据发放后,应当由专人办理,建立债务凭据档案。 要办理好债务凭据作业,有必要搞好债务凭据的挂号作业。债务凭据的挂号包含原始挂号、改变挂号和刊出挂号。
二.债务凭据的原始挂号内容
债务凭据的原始挂号是指开始向债务人发放债务凭据时应当挂号的内容。债务凭据至少要记载以下内容:
一是债务人与债务人的基本状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名字、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安排,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二是债务金额及其债务依据。债务金额是未完成债务的金额。债务依据,是指债务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三是履行费的交纳状况。为了便于履行费的办理,在债务凭据上记载原履行案子的履行费收取状况,有利于避免以债务凭据作为履行依据的案子进入履行程序阶段的履行费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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