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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如何反担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14:35
担保是比较简单了解的概念,在日常的经济生活中,担保对错常常见的,反担保是担保人为了确保追偿权的顺利实现而建立的,在对方请求保全之后也能够反担保。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请求保全怎么反担保
一、反担保的条件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反担保的建立应具有以下几个条件:
1、第三人现已向债务人供给了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供给担保。
3、只要在第三人为债务人供给确保担保、典当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干要求债务人向其供给反担保。
4、须契合法定的方法(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方法缔结)。
二、反担保的方法
反担保方法能够是债务人供给的典当或许质押,也能够是其他人供给的确保、典当或许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揽和资金假贷等事务中选用较多
三、反担保的运用
反担保方法能够独自运用,也可结合运用。当一种反担保方法不足以防备和涣散贷款风险时,应当挑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反担保方法。一笔事务设定两种或两种以上反担保方法时,各反担保方法能够别离担保悉数债务,也能够区分各自担保的债务规模。典当人、出质人能够是借款人、也能够是第三人;同一反担保方法的担保人能够是一人,也能够是数人。一笔担保债务有两个以上确保人的,担保组织一般不自动区分各自确保人的确保比例;假如确保人要求区分确保比例,两边能够在确保合同中约好。一笔担保债务有两个以上典当人或出质人的,担保组织一般不自动区分他们所担保的债务比例;假如典当人或出质人要求区分其担保债务比例的,两边能够在典当反担保合同或质押反担保合同中约好。
反担保的相关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则》第十四条中规则,被请求人供给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产业作担保的,采纳办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免除产业保全。
第十五条规则,人民法院对有归还才能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纳查封、冻住的保全办法。已采纳查封、冻住保全办法的,如该企业法人供给了可供执行的产业担保,或许能够采纳其他方法保全的,应当及时予以解封、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一百零八条规则,人民法院裁决采纳产业保全办法后,除作出保全裁决的人民法院自行免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议免在外,在产业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免除保全办法。
反担保要满意必定的条件,而且运用适宜的方法,手法和办法也能够总结出来,在需求提出反担保的时分,能够依据相关法律规则来提出反担保。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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