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04:40重庆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分为非销户提取和销户提取两大类,详细的提取条件如下:
一、非销户提取
1、员工或其直系亲属(爱人、子女、爸爸妈妈)购买自住住宅付清购房价款,且满意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存案挂号之日起1年内或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定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顿房的,自签定拆迁补偿安顿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买卖房、拍卖房的,自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证性住宅,自签定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员工或其爱人归还购房借款本息,在借款期限和归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员工或其爱人归还商业借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初次提取且契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越首付款额度,今后各次提取,不超越对应时段已归还的借款本息额。初次提取但不契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初次及今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越对应时段已归还的借款本息额。
(2)员工或其爱人归还公积金借款(含组合借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员工、爱人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越对应时段已归还的借款本息额。
(3)员工或其爱人归还公积金贴息借款的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员工、爱人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越对应时段已归还的借款本息额。公积金贴息借款未还清前,不能以其他条件处理提取(销户性提取在外),员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越对应时段已实践还款额度。
3.员工或其爱人缔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宅,自审批文件同意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借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员工为农民工的;
6.员工或其直系亲属(爱人、子女、爸爸妈妈)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的;
7.员工或其直系亲属(爱人、子女、爸爸妈妈)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晚期肾病等严重疾病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二、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3.出境久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员工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满两年未再工作的;
6.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员工且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的。
(注:处理提取前,需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处理员工公积金账户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