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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七个月以上是不是可以少上一个小时的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15:16

怀孕妈妈女身体是很软弱的,可是为了自己的生计,仍然是需求上班的。不过的确到了出产的时刻的,是能够向用人单位出产假的。或许有的妇女为了赚钱,会坚持持续上班,这不利于自己的待产。那么,孕妈妈怀孕七个月以上是不是能够少上一个小时的班?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组织其从事夜班劳作 ,在劳作时刻内应组织必定的休息时刻。 所以并没有规则说上班只上七个小时。
怀孕期间薪酬的付出规范
1、假如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曩昔三个月的平均薪酬算。
2、假如是病假,一切月薪工人以月薪为核算基准,一切计件工人则以其曩昔三个月的平均薪酬为核算基准。但工人一切之薪酬不低于最低薪酬的80%,假如低于此规范的,以最低薪酬的80%计发。
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有哪些
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包含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女职工生育用药办理和医疗收费,别离参照履行卫生部、财政部发布的《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规模》和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南省医疗收费规范》。
女职工生育实施定点医院准则,以促进优生优育,抑止医疗费增加过快和不合理的开支。
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劳作维护
女职工孕期维护是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女职工“四期”维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孕期特别劳作维护作了明确规则:
《劳作法》规则:不得组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孕期忌讳从事的劳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组织其延伸工作时刻和夜班劳作。女职工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劳作合同。
国务院《女职工劳作维护规则》指出: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组织其从事国家规则的第三级膂力劳作强度的劳作和孕期忌讳从事的劳作。不得在正常劳作日以外延伸劳作时刻;对不能担任原劳作的,应当依据医务部分的证明,予以减轻劳作量或许组织其他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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