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当事人必须遵守哪些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6 06:18
(一)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对案子申述检查立案前、审理中和结案后,不得向法院领导、办案人员或其他干警敬烟、赠送礼品、礼券、请吃、代购价格优惠的产品或以其他方法受贿。也不要向法院赠送锦旗、匾幅等。(二)当事人不得为办案人员报销车旅费和补助等费用。(三)诉讼活动应在人民法院规则的场所进行,当事人不得到法院领导、办案人员家中和其他场所议论案情。
(四)当事人不得托付别人向法院领导说情、探问案子审理状况或查阅案子卷宗资料。(五)当事人发现法院领导、办案人员使用审理案子职务的便当、以权谋私,吃请受礼、索贿受贿的,应及时向本院或上级法院监督部分告发,并照实供给状况,但不得捏造事实,进行诬害。(六)当事人有受贿行为,又不听劝止的或引诱法院干部收受贿赂的,受贿的钱、物一概上缴。对构成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当事人不得托付别人向法院领导说情、探问案子审理状况或查阅案子卷宗资料。(五)当事人发现法院领导、办案人员使用审理案子职务的便当、以权谋私,吃请受礼、索贿受贿的,应及时向本院或上级法院监督部分告发,并照实供给状况,但不得捏造事实,进行诬害。(六)当事人有受贿行为,又不听劝止的或引诱法院干部收受贿赂的,受贿的钱、物一概上缴。对构成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