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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不同意辞职档案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01:33

事业单位是很多人都要的作业,不过一些在事业单位作业的人也辞去职务的状况。可是遇到劳作者进行辞去职务的时分单位不同意,那么在档案上应该怎样处理呢?这就需求咱们做好相关的了解,才干清楚这方面的规则。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事业单位不同意辞去职务档案怎样办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去职务后,单位应处理档案搬运手续,辞去职务人员凭相关手续去当地人才市场或其他档案处理机构开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去原单位转调档案到人才活动服务机构处理。
二、什么是辞去职务
辞去职务即辞去职务,是劳作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免除劳作合同或劳作联系的行为。
三、相关法律知识
《活动人员人事档案处理暂行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活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去职务或被解雇的机关作业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处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四条 活动人员人事档案处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活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活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私行处理活动人员人事档案;禁止个人保管别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区域活动的活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活动服务机构处理,也可由其现作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活动服务机构处理。
第六条 没有树立人才活动服务机构的区域,活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处理单位处理。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咱们就要清楚这点。咱们就可以依照本文的内容介绍来进行处理,这关于劳作者是比较重要的工作。咱们需求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则进行,才干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相应的保证。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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