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终员工聚餐发生的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22:10网友发问:
企业年终员工聚餐发作的费用,能够计入员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吗?
律师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则,企业实践发作的与获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开销,包括本钱、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开销,准予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别的,依据《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则,《施行法令》第四十条规则的企业员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没有实施别离办社会功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分所发作的设备、设备和人员费用,包括员工食堂、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分的设备、设备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分工作人员的薪酬薪水、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员工卫生保健、日子、住宅、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包括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施医疗统筹企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助、供暖费补助、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困难补助、救济费、员工食堂经费补助、员工交通补助等。
(三)依照其他规则发作的其他员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依据上述规则,您提出的员工聚餐费开销,不该包括在员工福利费开销的范围内,所以,不该作为税前福利费列支,企业的员工聚餐费用归于个人消的,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不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