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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具有哪些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09:19
问:有限责任公司给公司股东配发股东证,需求注明什么?股东证需不需求通过工商部门承认才收效?假如公司股东没有公司出具的书面股东证要以什么来证明其的股东身份呢?
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后,由公司向股东签发的证明其出资及相关权力的证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后的新《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则:“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一、出资证明书在法令上有以下效能:
(1)证明有限公司股东资历的效能;
(2)证明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力和责任规模的效能;
(3)是股东转让出资或许受让出资发收效能的要件之一。
二、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称号;
(二)公司建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交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从以上规则能够看出,出资证明书是一种要式证书,须契合法令规则方可有用,并且它还具有出资凭据的性质,是公司赞誉股东的一种凭据。
所以,出资证明书的效果十分重要。出资后,公司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已违反了法令规则,对保护股东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极为晦气。因而,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出资证明书,保护作为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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