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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5:36

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怎样处理?本文为咱们介绍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处理流程。处理目标:深圳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含离婚、丧偶育龄妇女);深圳户籍未婚已生育育龄妇女;(或收养子女);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时间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的;男方深...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处理需求哪些材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处理目标
1、深圳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含离婚、丧偶育龄妇女)
2、深圳户籍未婚已生育育龄妇女;(或收养子女)
3、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时间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的;
4、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时间居住在本市,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
处理材料
1、结婚证(离婚或有离婚史的,供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供给逝世证明或户口刊出证明。)
2、夫妻两边身份证;
3、全家户口本;
4、领证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5、已怀孕的供给怀孕证明(含母子保健手册);
6 、托付别人代理的,需供给托付人身份证和托付书。
处理组织
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作业站(点击此处检查深圳各区社区作业站电话)。女方户籍在市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作业站处理。
处理流程
申请人持第二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作业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并将材料及登记表交社区作业站。
1、对契合条件、材料完全,且与省体系信息一起的,即时处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2、对契合条件、材料完全,一起非深户女方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作业组织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即时处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3、对契合条件、材料完全,但省体系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作业日内反应且婚育状况事实的,予以处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4、对契合条件、材料完全,但省体系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越10个作业日未反应的,由夫妻两边一起签定《计划生育服务证处理承诺书》后予以处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供给虚伪材料、拒不合作发证部分查询、拒不按发证部分要求供给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契合要求的,不予处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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