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妻子有居住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2:09
离婚后要是没有住处的话,是不是可以住上一任那里呢,假如要住,需求满意哪些条件才可以。只需你好好阅览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期望你的问题可以方便的处理。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案列
肖女士和老梁归于再婚家庭,二人于2000年挂号成婚,肖女士嫁到老梁家后与其一同住在单位公房。2006年,老梁单位进行房改,夫妻二人决议一起购买坐落市区的一座房改房,并处理房产证,房子一切权人挂号在老梁名下。同年9月,两边书面约好:此房产权归梁某一切,但肖女士具有永久寓居权,任何人不得干涉。2010年,肖女士和老梁离婚,但在房子问题上发作争议,梁某要求肖女士迁出该房。肖女士是否还享有在该房子居主的权力?
规则
依据相关法令规则,房子产权在两边婚姻存续期间获得购买的,房子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产业。但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则,夫妻产业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好归属两种方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好产业的归属。本案中,肖女士和梁某选用夫妻约好来区分产业的归属。他们的约好有用,对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尽管他们约好房子产权归梁某一切,但一起约好肖女士对房子具有永久寓居权,即可视为梁某在自己的物权权力上设定了约束,此约束并没有违背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则。因而,梁某对该房子不具有完好的物权(设定约束)。肖女士依此约好具有的合法寓居权,应当遭到法令的维护。
律师提示:我国现行《物权法》没有清晰规则“寓居权”的问题,但从法理上讲,寓居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则。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至于本案触及的寓居权问题,是夫妻两边的实在意思表明,是依法建立的有用的婚内产业协议所赋予一方的合法权力。不过,为避免在离婚后发作胶葛,律师仍是提示各位在离婚切割产业时要尽量做到完全切割,在离婚协议中也要清晰约好各方的职责及需承担的职责。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离婚后妻子有寓居权吗”的法令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仔细阅览以上内容。那么期望以上听讼网小编为你供给的答案可以处理你的问题。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
案列
肖女士和老梁归于再婚家庭,二人于2000年挂号成婚,肖女士嫁到老梁家后与其一同住在单位公房。2006年,老梁单位进行房改,夫妻二人决议一起购买坐落市区的一座房改房,并处理房产证,房子一切权人挂号在老梁名下。同年9月,两边书面约好:此房产权归梁某一切,但肖女士具有永久寓居权,任何人不得干涉。2010年,肖女士和老梁离婚,但在房子问题上发作争议,梁某要求肖女士迁出该房。肖女士是否还享有在该房子居主的权力?
规则
依据相关法令规则,房子产权在两边婚姻存续期间获得购买的,房子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产业。但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则,夫妻产业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好归属两种方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好产业的归属。本案中,肖女士和梁某选用夫妻约好来区分产业的归属。他们的约好有用,对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尽管他们约好房子产权归梁某一切,但一起约好肖女士对房子具有永久寓居权,即可视为梁某在自己的物权权力上设定了约束,此约束并没有违背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则。因而,梁某对该房子不具有完好的物权(设定约束)。肖女士依此约好具有的合法寓居权,应当遭到法令的维护。
律师提示:我国现行《物权法》没有清晰规则“寓居权”的问题,但从法理上讲,寓居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则。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至于本案触及的寓居权问题,是夫妻两边的实在意思表明,是依法建立的有用的婚内产业协议所赋予一方的合法权力。不过,为避免在离婚后发作胶葛,律师仍是提示各位在离婚切割产业时要尽量做到完全切割,在离婚协议中也要清晰约好各方的职责及需承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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