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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10:59

发布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假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决议〉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法发(1996)30号,以下简称解说),为处理发票违法及相牵涉税刑事案件供给了详细依据,对进一步冲击遏止此类不法活动,确保新税制的顺畅施行具有重要意义。现将解说转发给你们,望遵照履行。履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陈述。国家税务总局1996.11.15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假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决议〉的若干问题的解说》的告诉(1996年10月17日 法发(1996)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现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假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决议〉的若干问题的解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履行,在履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陈述我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假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决议》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46次会议讨论通过)为正确履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假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依法惩治虚开、假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违法,现就适用《决议》的若干详细问题解说如下:一、依据《决议》第一条规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归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品购销或许没有供给或承受应税劳务而为别人、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品购销或许供给或承受了应税劳务但为别人、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数量或许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践经营活动,但让别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得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科罪处分。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归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有其他严峻情节”:(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得5万元以上的;(2)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归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得30万元以上的;(2)虚开的税款数额挨近巨大并有其他严峻情节的;(3)具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践抵扣税款或许骗得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归于“骗得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形成国家税款丢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完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归于“给国家利益形成特别重大丢失”。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得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形成特别重大丢失,为“情节特别严峻”的基本内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分子与骗得税款违法分子均应当对虚开的税款数额和实践骗得的国家税款数额承当刑事责任。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或许骗得出口退税的,应当按照《决议》第一条的规则科罪处分;以其他手法骗得国家税款的,仍应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违法的补充规则》的有关规则科罪处分。二、依据《决议》第二条规则,假造或许出售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假造、出售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造或许出售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百元版以每份100元,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万元版以每份1万元核算,以此类推。下同)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科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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