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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怎么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14:28

按规则有必要持有与车型相符的驾驭证才干合法的上路。对机动车驾驭证的处理比较严厉,个人有必要经过考试获得驾驭证,在详细申领和运用上,有相关的处理办法。那么《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详细包括哪些内容?驾驭证怎样用?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大家走进去了解。
机动车驾驭人处理
第一节 记 分
第五十五条 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驭证初度收取之日起核算。
根据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峻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2)。
第五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驭人的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置与记分一起履行。
机动车驾驭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别离核算,累加分值。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驭人对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置不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判决改变或许撤消原处置决议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改变或许撤消。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驭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到达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应当拘留其机动车驾驭证。
机动车驾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驭证核发地或许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相关常识学习。机动车驾驭人参加学习后,车辆处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相关常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铲除,发还机动车驾驭证;考试不合格的,持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承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布告其机动车驾驭证停止运用。
机动车驾驭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到达12分或许累积记分到达24分以上的,车辆处理所还应当在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相关常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路途驾驭技术考试。承受路途驾驭技术考试的,依照自己机动车驾驭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驭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到达12分,地点分款现已交纳的,记分予以铲除;记分虽未到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二节 审 验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驭人应当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定时到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承受审验。
机动车驾驭人依照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驭证时,应当承受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驾驭证的驾驭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完毕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承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载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则以外准驾车型驾驭证的驾驭人,发作交通事故形成人员逝世承当平等以上职责未被撤消机动车驾驭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完毕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承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驭人,向营运地车辆处理所存案挂号一年后,能够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驾驭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状况;
(二)身体条件状况;
(三)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状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驾驭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驭证发作交通事故形成人员逝世承当平等以上职责未被撤消机动车驾驭证的驾驭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驭、应急处置等常识学习,并承受交通事故事例警示教育。
交通违法行为或许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契合驾驭答应条件的、未依照规则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经过审验。
第六十二条 年纪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驭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完毕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许部队团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轿车驾驭证的机动车驾驭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完毕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组织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驭人依照本规则第六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则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状况。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驭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则时间内处理驾驭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能够向机动车驾驭证核发地车辆处理所请求延期处理。请求时应当填写请求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驭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驭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越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驭人不得驾驭机动车。
第三节 监督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驭人初度请求机动车驾驭证和添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获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驾驭证的,实习期完毕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驭、应急处置等常识考试,并承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事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驭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张贴或许悬挂一致款式的实习标志(附件3)。
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驾驭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驭公共轿车、营运客车或许履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破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驭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驭人在实习期内驾驭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进,应当由持相应或许更高准驾车型驾驭证三年以上的驾驭人伴随。其间,驾驭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轿车的,能够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轿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驭证的驾驭人伴随。
在添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驭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约束。
第六十六条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轿车的机动车驾驭人驾驭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则在车身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附件4)。
有听力阻碍的机动车驾驭人驾驭机动车时,应当佩带助听设备。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驭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车辆处理所应当刊出其机动车驾驭证:
(一)逝世的;
(二)提出刊出请求的;
(三)损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刊出请求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驭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晕厥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发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体系疾病等阻碍安全驾驭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啃咬、打针毒品后驾驭机动车行为,正在履行社区戒毒、强制阻隔戒毒、社区康复办法,或许长时间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没有改掉的;
(七)超越机动车驾驭证有用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纪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完毕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许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轿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完毕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纪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驭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许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许年纪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驭证只具有低速载货轿车、三轮轿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被撤消或许驾驭答应依法被撤消的。
有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十项景象之一,未回收机动车驾驭证的,应当布告机动车驾驭证报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景象之一被刊出机动车驾驭证未超越二年的,机动车驾驭人参加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和相关常识考试合格后,能够康复驾驭资历。
第六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驾驭证的驾驭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车辆处理所应当刊出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驭资历,并告诉机动车驾驭人在三十日内处理降级换证事务:
(一)发作交通事故形成人员逝世,承当平等以上职责,未构成违法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载的;
(三)接连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驭人在规则时间内未处理降级换证事务的,车辆处理所应当布告刊出的准驾车型驾驭资历报废。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驭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载的,刊出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驭资历。被刊出的驾驭资历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依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则,刊出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驭资历。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驾驭证的驾驭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到达12分的,实习期限延伸一年。在延伸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到达12分的,刊出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驭资历。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驭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作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驾驭证的驾驭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作变化的,应当在信息改变后三十日内,向驾驭证核发地车辆处理所存案。
第七十一条 路途运送企业应当定时将聘任的机动车驾驭人向地点地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存案,催促及时处理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驭证审验。
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应当每月向辖区内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运送企业通报机动车驾驭人的路途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和交通事故等状况。
第四节 校车驾驭人处理
第七十二条 校车驾驭人应当依法获得校车驾驭资历。
获得校车驾驭资历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获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驭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驭阅历,年纪在25周岁以上、不超越60周岁;
(二)最近接连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载;
(三)无致人逝世或许重伤的交通事故职责记载;
(四)无酒后驾驭或许醉酒驾驭机动车记载,最近一年内无驾驭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峻交通违法行为记载;
(五)无违法记载;
(六)身心健康,无感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或许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载。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驭人请求获得校车驾驭资历,应当向县级或许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提出请求,填写请求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据:
(一)请求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驭证;
(三)户籍地点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吸毒行为记载证明;
(四)县级或许部队团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五日内检查完毕。对契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驭证上签注允许驾驭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契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阐明理由。
第七十五条 校车驾驭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完毕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承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许部队团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驭、应急处置等常识学习,并承受交通事故事例警示教育。
第七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应当与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园树立校车驾驭人的信息交流机制,每月通报校车驾驭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审验等状况。
第七十七条 校车驾驭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应当刊出其校车驾驭资历,告诉机动车驾驭人换领机动车驾驭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校园:
(一)提出刊出请求的;
(二)年纪超越60周岁的;
(三)在致人逝世或许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职责的;
(四)有酒后驾驭或许醉酒驾驭机动车,以及驾驭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峻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许违法记载的;
(六)有感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或许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载的。
未回收签注校车驾驭答应的机动车驾驭证的,应当布告其校车驾驭资历报废。
第六章 法令职责
第七十八条 隐秘有关状况或许供给虚伪资料申领机动车驾驭证的,请求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驭证。
请求人在考试进程中有贿赂、做弊行为的,吊销考试资历,现现已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果无效;请求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驭证。
请求人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法获得机动车驾驭证的,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驭证,撤消机动车驾驭答应;请求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驭证。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驭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驭人补领机动车驾驭证后,持续运用原机动车驾驭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驭机动车不契合第六十五条规则的;
(三)驾驭机动车未按规则张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许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驾驭证的驾驭人,未依照第七十条规则申报改变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则景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回收原机动车驾驭证。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驭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驭证被依法扣押、拘留或许暂扣期间,选用隐秘、诈骗手法补领机动车驾驭证的;
(二)机动车驾驭人身体条件发作变化不适合驾驭机动车,仍驾驭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驭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则景象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回收机动车驾驭证。
第八十一条 假造、变造或许运用假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驭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十二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则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或许开除处置;对聘任人员予以解聘。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为不契合机动车驾驭答应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果或许核发机动车驾驭证的;
(二)削减考试项目、下降评判规范或许参加、帮忙、怂恿考试做弊的;
(三)与不合法中介勾结获取经济利益的;
(四)违反规则侵入机动车驾驭证处理体系,走漏、篡改、生意体系数据,或许走漏体系暗码的;
(五)参加或许变相参加驾驭训练组织经营活动的;
(六)收取驾驭训练组织、教练员、请求人财物的。
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置。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国家之间对机动车驾驭证有相互认可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
国家之间签定有关协议触及机动车驾驭证的,依照协议履行。
第八十四条 机动车驾驭人能够托付署理人署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处理和刊出事务。署理人请求机动车驾驭证事务时,应当提交署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驭人与署理人一起签字的请求表或许身体条件证明。
第八十五条 机动车驾驭证的款式、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驭证件》履行。驾驭技术准考证明的款式由公安部规则。
第八十六条 拖拉机驾驭证的申领和运用另行规则。拖拉机驾驭证款式、标准应当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驭证件》的规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意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许《暂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寓居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许《暂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寓居、暂住证明;
2、现役武士(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许《暂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处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戎行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战士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用武士身份证件,以及其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自己居处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许《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寓居、暂住证明;
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用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或许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览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寓居、暂住证明;
5、华裔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寓居、暂住证明;
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许其他游览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用签证或许居留答应,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挂号证明;
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组织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用身份证件。
(二)住址是指:
1、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许《暂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2、现役武士(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许《暂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在未处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自己居处证明记载的住址;
3、境外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寓居、暂住或许住宿挂号证明记载的地址;
4、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组织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用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
(三)境外机动车驾驭证是指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核发的具有独自驾驭资历且非暂时性的机动车驾驭证。
第八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本规则所称“一日”、 “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第八十九条 本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6年12月20日发布的《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公安部令第91号)和2009年12月7日发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正<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的决议》(公安部令第111号)一起废止。本规则收效后,公安部曾经拟定的规则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以上便是《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全文内容,能够看出关于驾驭证怎样用,在机动车驾驭证请求、驾驭人考试、换证补证和驾驭证记分、处理等多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则。假如机动车驾驭员被一次性扣除12分,则要从头进行驾驭人考试,经过后方可持续持证驾驭。更多常识欢迎再次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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