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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16:48
现在,买房的人多,卖房的人也不少。那么,卖二手房需求留意哪些问题呢?
1.署理方法的挑选
经过中介卖房能够有两种方法:独家署理和一般方法。假如挑选了独家署理,就不能将房源托付给别的一家中介。假如挑选一般方法的话,能够将一套房源一起托付多家中介署理。现在,一些大的中介公司倾向于同客户签署独家署理合同,小型的中介则比较倾向于同客户签定一般的合同。
两种方法各有利弊:
独家署理合同更能确保买卖的安全性;一般合同则能够为客户供给更多的客源,促进买卖快速成交。可是在买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必定的危险。
2.署理时刻的挑选
时刻挑选一般是宜短不宜长。为了避免签定独家署理合同后,房子迟迟不能脱手,售房者记住在签定合同的时分约好一个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能达到买卖的就能够主动解除合同。那么有效期定多久比较适宜呢?署理有效期的时刻宜短不宜长,一般以一个月为宜。假如一个月之后房子还没有脱手,可是对中介公司还挺满足,那么能够挑选续约。
3.“越过”中介有危险
一些售房者为了省去一些中介费,在与购房者碰头后会“越过”中介与购房者直接进行买卖。其实,一方面这是售房者有违诚信的体现,另一方面也增大了买卖的危险,有时反而还会下降买卖的功率。因而,主张售房者卖房挑选有必定规划且诺言杰出的中介公司。
4.不签“到手价”
一些售房者为了省去合同上费事的金钱细则,要求只与公司签一个“到手价”,即直接到手的钱有多少签多少。我们要知道,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除了房子自身的房款外,还涉及到契税、买卖手续费、中介费等多笔费用。假如只签一个“到手价”,必定给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再遇上一个黑心中介,这就等于是给他们供给了“暗箱操作”的条件,最终吃亏的仍是买卖两边。因而,签约过程中,必定要把各金钱弄清楚,不要只签一个“到手价”。在达到协议后,业主、买家和中介最好签定三方协议,也便是居间合同,这也可避免不良中介公司人员从中压价。
5.留意买方资历和购买才能
售房者假如想要经过卖房子之后在买房的话,应当尽量先把要卖掉的房子处理好,避免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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