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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代开发票纳税人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23:41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标准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作业的告诉》(国税函[2004]1024号)规则,下列六类单位和个人能够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代开普通发票。
一是已处理税务挂号的单位和个人,虽已领购普通发票但其暂时获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许超越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事务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能够请求代开。
二是已处理税务挂号的单位和个人,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许中止出售发票期间获得运营事务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能够请求代开。
三是已处理税务挂号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到本辖区暂时从事运营事务活动的,原则上应当依照《税务挂号管理办法》的规则,持《外出运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运营地税务机关处理报验挂号,收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事务量小、开票频度低,需求开具发票的,能够向运营地税务机关请求代开。
四是正在请求处理税务挂号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获得税务挂号证件期间发作的事务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能够请求代开。
五是应处理税务挂号而未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挂号手续后,对其自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获得税务挂号证件期间发作的事务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能够请求代开。
六是依法不需求处理税务挂号的单位和个人,暂时获得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能够请求代开。
一起,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代开普通发票时要处理相关手续,即填写代开普通发票请求表,并供给两项证明材料,一是请求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二是付款方(或承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承认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在对其请求材料核对无误后,就可予以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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