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06:04土地资源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死国家仍是个人,私企仍是国企都是离不开土地资源的,一旦没有土地一切都是空谈;一般土地只能够进行土地的运用权的买卖,土地的一切权是归于国家的。那么企业持有的团体土地运用权能典当吗?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的解说吧。
企业持有的团体土地运用权能典当吗
一、《物权法》榜首百八十四条 下列产业不得典当:
(二)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团体一切的土地运用权,但法令规则能够典当的在外;(指《物权法》榜首百八十条第三项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荒地等土地承揽经营权) 二、《担保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产业不得典当:
(二)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团体一切的土地运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则的在外; 第三十四条 下列产业能够典当:(五)典当人依法承揽并经发包方赞同典当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运用权;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运用权不得独自典当。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一起典当。
三、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村庄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挂号的若干规则》榜首条 典当挂号应当以土地运用权挂号为条件。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挂号的团体荒地土地运用权和村庄企业团体土地运用权能够设定典当权,其他类型的团体土地运用权不得典当。
定论: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团体土地运用权不能典当,例外情况是:1、 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荒地等土地承揽经营权;2、 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可一起典当。
关于土地运用权典当挂号的法令效力
土地运用权典当权的建立、改变和消除应依法处理土地挂号手续。土地运用权典当合同经挂号后收效,未经挂号的土地运用权典当权不受法令保护。
土地运用权典当挂号有必要以土地运用权挂号为根底,并遵从挂号机关共同的准则,异地典当的,有必要到土地所在地的原土地运用权挂号机关处理典当挂号。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担任土地运用权典当挂号作业。
土地运用权典当权的合法凭据是《土地他项权力证明书》、《国有土地运用证》,《团体土地一切证》和《团体土地运用证》不作为典当权的法令凭据,典当权人不得扣押典当土地的土地证书。典当权人扣押的土地证书无效,土地运用权人能够请求原土地证书报废,并处理补发新证手续。
关于土地运用权典当的地价评价和合同签定
土地运用权典当应当进行地价评价,并由典当人和典当权人签定典当合同。地价评价收费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l、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由典当权人进行地价评价或由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中介机构评价并经典当权人认可后,由典当人和典当权人签定典当合同。
2、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由典当人托付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价,经土地管理部门承认,并同意典当,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典当人和典当权人签定典当合同。
3、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典当触及团体土地运用权典当的,由典当人托付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价,经土地管理部门承认,并清晰完成典当权的方法,需求转为国有的,一起核定土地运用权出让金数额。然后,由典当人和典当权人签定典当合同。
4、以承揽方法获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团体土地运用权,由典当人托付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价,并经土地管理部门承认后,由典当人和典当权人签定典当合同。
典当出让土地运用权的,典当权停止期限不得超越土地运用权出让停止期限。
以上便是小编为我们解说的“企业持有的团体土地运用权能否典当”。土地运用权的买卖类型是十分多的,最主要是土地的运用权进行典当借款进行筹资,这种方法是最简略的,并且也没有多少危险,但不是一切土地类型都是能够进行典当的。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