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的刑法学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08:02
【摘要】 能否在强奸罪中点评婚内强奸是现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最富争议的问题, 刑法理论对此存肯结论与否结论的敌对。强奸罪的法益应该是两层的, 包含妇女的性权力及社会的性次序, 婚内强奸尽管侵略妇女人权力, 但并不侵略社会的性次序。婚内强奸因缺失强奸罪客体要件而不建立强奸罪, 对此行为应在伤害罪或优待罪中加以点评。【关键词】婚内强奸;强奸罪;性权力;性次序【写作年份】2004年【正文】
一、引论
婚内强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老公违反妻子的毅力,以暴力、钳制或其他办法强行与妻子发作性交的行为。[1]如果在现实的层面了解婚内强奸,那么此种行为古今中外多有存在{1}(P522—526){2}(P980—983)。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是婚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意基础上的夫妻性行为是温馨调和的情爱体现,而非合意的婚内强奸行为不光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并且构成对妻子身心健康的严峻侵略。在品德范畴内,婚内强奸明显应受否定性点评,由于婚内强奸尽管发作在婚姻状态下,但对女人及女人权力的极点轻视导致其同样是一种严峻违反性品德应受道义非难的行为。在法令范畴内,长时间以来,婚内强奸问题并不被我国刑法所注重,但近几年状况发作了较大改变。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则了家庭暴力及其点评机制,实际上,已把婚内强奸纳入了民法调整的范畴。另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曩昔一向按非罪处理的婚内强奸行为开端呈现了有罪判定,罪名均为强奸罪,当然,也有判例坚持曩昔的一向情绪,对婚内强奸按无罪处理。[2]应该说在品德及民事法令范畴对婚内强奸行为的点评并无太多争议,对许多问题根本能够达到一致意见,尽管这两种点评对此类行为的标准作用并不抱负。与此相反,在刑事范畴应不应该对婚内强奸进行点评及怎么点评,理论及实践呈现了彻底敌对的观念,特别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出版的《刑事审判参阅》中对婚内强奸采取了敌对情绪,直接导致婚内强奸问题的刑事处理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伤害了刑法应有的安全。因而,理论上对婚内强奸的刑法点评进行全面整理及反省,就成为刑法学的燃眉之急。
二、婚内强奸行为罪与非罪的理论之争
婚内强奸的罪与非罪之争,是现在学术界评论婚内强奸法令点评问题的中心,本质是强奸罪建立与否的争辩。在此争辩中,形成了必定说和否定说的敌对。否定说以为婚内强奸发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老公强行与妻子性交明显有别于一般的强奸行为,不能也不应该确定强奸罪。必定说以为婚内强奸同样是不合法侵略妇女人权力,能够也彻底应该确定强奸罪的建立。
1.强奸罪建立的肯结论
确定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是学术界的一种新潮,特别是一些非刑法专业的人士,更是热衷于肯结论的讨论。肯结论一般以为,我国刑法典关于强奸罪的法令条文,并没有明文规则老公不能成为强奸妻子的违法主体,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并无罪刑法定的妨碍。肯结论者中也有人持有限供认的情绪,以为把婚内强奸等同于一般强奸好像有点过份,与一般人的法令爱情显有不符。因而有人批改肯结论以为,婚内强奸确定强奸罪必须有个时刻条件,或者是爱情破裂长时间分家期间,或者是一审法院已判定离婚的上诉期内{3}。批改论中也有人以为,应该依据老公强奸妻子的情节来决议是否构成强奸罪,情节细微可按非罪处理,情节严峻应定强奸罪{4}。
仅仅对刑法典的条文作形式主义的解说,当然不能使必定说具有较强的理论说服力,所以,肯结论也企图从应然的视点解说婚内强奸为什么应该确定强奸罪。从应然的视点探寻法条的解说理由,此种作业离开了法条文字的约束,使之存在更大的理论空间。婚内强奸应该点评为强奸罪的首要理由包含以下几点:榜首,婚内强奸行为尽管发作在夫妻之间,但妇女的性权力不会因成婚而消失,此种行为与一般强奸行为并无本质区别,同样是严峻侵略妇女人权力的行为,同样是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对其违法化。第二,人类的性文明严厉否定婚内强奸,特别是跟着女人位置的不断提高,婚内强奸行为越来越令人难以忍受。“婚内有奸的立法与司法最早呈现于西方并能够为是现代西办法令制度的产品,且与西方女权主义严密相关,但在我国,它同样是有意义,由于它表达的是女人独立品格权力的呼喊与确证,标明的是女人性权力认识的觉悟与渴求”{5}(P502)。第三,老公尽管有与妻子性交的权力,可是此种权力是肯定不能“强制执行”的权力{6}(P150—151)。第四,我国现在有很多的已婚妇女因婚内强奸而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急需刑法去解救。社会学学者往往更关怀这点理由。
一、引论
婚内强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老公违反妻子的毅力,以暴力、钳制或其他办法强行与妻子发作性交的行为。[1]如果在现实的层面了解婚内强奸,那么此种行为古今中外多有存在{1}(P522—526){2}(P980—983)。夫妻之间的性行为是婚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意基础上的夫妻性行为是温馨调和的情爱体现,而非合意的婚内强奸行为不光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并且构成对妻子身心健康的严峻侵略。在品德范畴内,婚内强奸明显应受否定性点评,由于婚内强奸尽管发作在婚姻状态下,但对女人及女人权力的极点轻视导致其同样是一种严峻违反性品德应受道义非难的行为。在法令范畴内,长时间以来,婚内强奸问题并不被我国刑法所注重,但近几年状况发作了较大改变。我国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则了家庭暴力及其点评机制,实际上,已把婚内强奸纳入了民法调整的范畴。另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曩昔一向按非罪处理的婚内强奸行为开端呈现了有罪判定,罪名均为强奸罪,当然,也有判例坚持曩昔的一向情绪,对婚内强奸按无罪处理。[2]应该说在品德及民事法令范畴对婚内强奸行为的点评并无太多争议,对许多问题根本能够达到一致意见,尽管这两种点评对此类行为的标准作用并不抱负。与此相反,在刑事范畴应不应该对婚内强奸进行点评及怎么点评,理论及实践呈现了彻底敌对的观念,特别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出版的《刑事审判参阅》中对婚内强奸采取了敌对情绪,直接导致婚内强奸问题的刑事处理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伤害了刑法应有的安全。因而,理论上对婚内强奸的刑法点评进行全面整理及反省,就成为刑法学的燃眉之急。
二、婚内强奸行为罪与非罪的理论之争
婚内强奸的罪与非罪之争,是现在学术界评论婚内强奸法令点评问题的中心,本质是强奸罪建立与否的争辩。在此争辩中,形成了必定说和否定说的敌对。否定说以为婚内强奸发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老公强行与妻子性交明显有别于一般的强奸行为,不能也不应该确定强奸罪。必定说以为婚内强奸同样是不合法侵略妇女人权力,能够也彻底应该确定强奸罪的建立。
1.强奸罪建立的肯结论
确定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是学术界的一种新潮,特别是一些非刑法专业的人士,更是热衷于肯结论的讨论。肯结论一般以为,我国刑法典关于强奸罪的法令条文,并没有明文规则老公不能成为强奸妻子的违法主体,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并无罪刑法定的妨碍。肯结论者中也有人持有限供认的情绪,以为把婚内强奸等同于一般强奸好像有点过份,与一般人的法令爱情显有不符。因而有人批改肯结论以为,婚内强奸确定强奸罪必须有个时刻条件,或者是爱情破裂长时间分家期间,或者是一审法院已判定离婚的上诉期内{3}。批改论中也有人以为,应该依据老公强奸妻子的情节来决议是否构成强奸罪,情节细微可按非罪处理,情节严峻应定强奸罪{4}。
仅仅对刑法典的条文作形式主义的解说,当然不能使必定说具有较强的理论说服力,所以,肯结论也企图从应然的视点解说婚内强奸为什么应该确定强奸罪。从应然的视点探寻法条的解说理由,此种作业离开了法条文字的约束,使之存在更大的理论空间。婚内强奸应该点评为强奸罪的首要理由包含以下几点:榜首,婚内强奸行为尽管发作在夫妻之间,但妇女的性权力不会因成婚而消失,此种行为与一般强奸行为并无本质区别,同样是严峻侵略妇女人权力的行为,同样是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对其违法化。第二,人类的性文明严厉否定婚内强奸,特别是跟着女人位置的不断提高,婚内强奸行为越来越令人难以忍受。“婚内有奸的立法与司法最早呈现于西方并能够为是现代西办法令制度的产品,且与西方女权主义严密相关,但在我国,它同样是有意义,由于它表达的是女人独立品格权力的呼喊与确证,标明的是女人性权力认识的觉悟与渴求”{5}(P502)。第三,老公尽管有与妻子性交的权力,可是此种权力是肯定不能“强制执行”的权力{6}(P150—151)。第四,我国现在有很多的已婚妇女因婚内强奸而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急需刑法去解救。社会学学者往往更关怀这点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