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定价怎么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1:45
一般情况下,股权质押是能够进行定价的,那么在进行评价的时分一般咱们是怎样进行核算的?在咱们国家相关的法令规则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定价怎样核算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少规则。真实确立了我国的质押担保准则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端施行的《担保法》,其间包含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端施行的《物权法》再次清晰股权能够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则“依法能够转让的股份、股票”能够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则,能够转让的股权能够出质。别的,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股权改变的若干规则》,对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经其他各方出资者赞同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承认。
依据《担保法》的规则,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
依据《物权法》的规则,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以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挂号结算组织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挂号程序的规则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公布在后,现在股权质押的法令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
依据《关于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股权改变的若干规则》,企业出资者股权改变应经批阅机关同意和挂号机关改变挂号。未经批阅机关同意的股权改变无效。未经挂号机关挂号的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公司挂号管理条例》予以处分。
综上可见,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证券挂号组织处理质押挂号,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质押挂号,外商出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向批阅机关处理批阅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挂号。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律师引荐:邵阳律师 泉州律师 江苏律师 梁平律师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定价怎样核算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少规则。真实确立了我国的质押担保准则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端施行的《担保法》,其间包含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端施行的《物权法》再次清晰股权能够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则“依法能够转让的股份、股票”能够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则,能够转让的股权能够出质。别的,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股权改变的若干规则》,对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经其他各方出资者赞同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承认。
依据《担保法》的规则,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
依据《物权法》的规则,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以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挂号结算组织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出质挂号时建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挂号程序的规则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公布在后,现在股权质押的法令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
依据《关于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股权改变的若干规则》,企业出资者股权改变应经批阅机关同意和挂号机关改变挂号。未经批阅机关同意的股权改变无效。未经挂号机关挂号的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公司挂号管理条例》予以处分。
综上可见,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证券挂号组织处理质押挂号,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质押挂号,外商出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向批阅机关处理批阅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挂号。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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