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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立案登记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12:01
中共中心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心军委主席、中心全面深化变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4月1日下午掌管举行中心全面深化变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并宣布重要讲话。中共中心政治局常委、中心全面深化变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其间,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广立案挂号制变革的定见》,立案挂号制开端步入正轨。
“变革法院案子受理准则,变立案检查制为立案挂号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子,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证当事人诉权。加大对虚伪诉讼、歹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准则”。
二、立案检查制坏处
现在的法院受案,大致便是依照三大诉讼法操作的。这一准则的最大要害是“检查制”,便是立案前既要进行诉讼提起手续要素等程序检查,又要进行统辖权和受案规模等半程序半实体检查,还要进行是否构成犯罪并该追责、是否有直接好坏关系、是否为详细行政行为的彻底实体检查,这实际上就把立案检查变成了过滤或挑选案子的一种审判程序。在这种检查制下,法院只需找到符合三类理由之一的任何一个详细托言,就能够回绝受理由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提出的任何刑事、民事、行政案子诉告。事实上,许多本应由法院正常依法受理的诉告,便是由于法院出于本身好坏考虑或由于党委政府干涉,纷繁从法定的“诉讼案子”变成了“信访案子”,许多公民正因而被逼加入了“信访大军”特别是“京控大军”,当然也有一些案子因而变成了信访程序都难以泽及的沉冤。
三、实施立案挂号制的含义
长期以来,我国法院案子受理准则为立案检查制,法院案子受理检查为实体检查。实施立案挂号制后,法院立案部分和各级人民法庭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自诉案子,只对起诉状是否符合规定、案子是否归于人民法院受理规模和统辖进行方式检查,不进行实体检查。立案门槛大大下降。民商事案子当事人能够就近向所在地人民法庭递送起诉状,再由人民法庭转交法院立案庭立案。
总归,法院实施立案挂号制将是新形势下的新常态,保险行业只要习惯新形势下的新常态,才能在新形势下有新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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