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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有什么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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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则“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恳求经开始检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颁发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议,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一起予以挂号和布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则“开始检查是检查专利恳求是否具有规则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检查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则的格局、内容。”上述规则清晰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布告之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要依法对恳求人递送的恳求文件进行检查,检查依下列程序进行:
一、关于检查员的规则:
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由一个检查员完结,完结后在档案封面及各项告诉书上加盖检查员名章;假如半途有必要替换检查员,需经领导批准,违反规则,检查成果无效。
检查员实施逃避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检查员应当自行逃避或许当事人、其他好坏联系人恳求逃避:
1、是当事人或许其他好坏联系人的近亲属的;
2、与专利恳求或许专利权有好坏联系的;
3、与专利恳求或许代理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公平检查和审理的;
4、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曾参加原恳求的检查的。
二、检查员的开始检查有必要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假如确需进行实地调查、判定、演示等,应当有专利恳求人的邀请书,并经领导批准后才干进行。
三、关于驳回的规则:
经检查员开始检查,以为恳求人的专利恳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要求而需驳回的恳求,检查员应报检查室主任检查,并在档案封面上加盖主任的名章,在复审过程中,前置检查意见书应经检查部部长检查并加盖名章。
四、关于专利恳求档案的规则:
专利恳求的档案应清楚记载和反映检查的全过程,档案封面的检查程序记载不得涂抹,关于恳求人的文件应当保存原件,寄回复印件,关于有必要寄回的法律文书原件,可保存复印件。
五、检索的规则:
实用新型专利恳求经开始检查没有发现可以驳回的理由,应当颁发专利,专利恳求人在专利布告后,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恳求作出检索陈述,经检索恳求专利的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规则,应引用比照文件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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