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权利、义务、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4 06:57
在刑事诉讼中,辩解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具有独立位置:
1、辩解人依法独立实行职务,辩解人是具有独立位置的诉讼参与人,依自己毅力依法进行辩解活动,独立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毅力之外,不受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毅力的左右。
2、辩解人在刑事诉讼中只承当辩解功能,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保护者。辩解人一般不能揭露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现已施行的违法行为。《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则:“辩解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可是,辩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
3、辩解人依法只保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解人的权力
《刑事诉讼法》第36、37、38、39、41、45、47、159、160条对辩解人的权力作了具体规则。辩解人的权力能够分为14种
(一)辩解律师专有:
1、了解案子状况权力(辩解律师专有)
辩解律师在侦办期间能够为违法嫌疑人供给法令协助;署理申述、指控;请求改变强制措施;向侦办机关了解违法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子有关状况,提出定见。
辩解律师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了解案子有关状况,供给法令咨询等。
2、核实依据权(辩解律师专有)
辩解律师自案子移交检查起诉之日起,能够向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依据。
3、不被监听权(辩解律师专有)
辩解律师会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调查取证权、请求调查取证权(辩解律师专有,对不同证人也不同)
辩解律师经证人或许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也能够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搜集、调取依据,或许请求人民法院告诉证人出庭作证。
辩解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答应,而且经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被害人供给的证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
5、保密权(辩解律师专有)
辩解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可是,辩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
(二)非律师辩解人不独立享有(需求赞同)【律师辩解人不需求赞同】
1、会晤、通讯权【非律师辩解人不独立享有】
会晤的手续:①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托付书或许法令援助公函;②看守所至迟48小时;③三类案子——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特别严重贿赂违法案子侦办期间应经侦办机关赞同,而且侦办机关应当事前告诉看守所。
2、阅卷权(非律师辩解人不独立享有)
辩解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子检查起诉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的檀卷资料。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答应,也能够查阅、摘录、仿制上述资料。
(三)律师辩解人和非律师辩解人相等享有
1、请求调取依据权
辩解人以为在侦办、检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搜集的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许罪轻的依据资料未提交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2、取得告诉权
(1)侦办终结案子移交状况的告诉(辩解律师)
公安机关侦办终结的案子,应当做到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而且写出起诉定见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一起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一起将案子移交状况奉告违法嫌疑人及其辩解律师。
(2)开庭相关状况的告诉
人民法院确认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刻、地址告诉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告诉辩解人、诉讼署理人、证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告诉书至迟在开庭三日曾经送达。公开审判的案子,应当在开庭三日曾经先期发布案由、被告人名字、开庭时刻和地址。
3、提出辩解定见权
(1)侦办终结前(律师辩解人)
在案子侦办终结前,辩解律师提出要求的,侦办机关应当听取辩解律师的定见,并记录在案。辩解律师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
(2)检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检查案子,应当讯问违法嫌疑人,听取辩解人、被害人及其诉讼署理人的定见,并记录在案。辩解人、被害人及其诉讼署理人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
4、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争辩权
5、回绝辩解权
6、上诉权(经被告人或许其法定署理人赞同)
7、其他权力(申述和指控权、取得相关的法令文书权、请求回避及复议权)
首要包含取得与其行使辩解权相关的法令文书权,对公安司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指控权。
辩解人的职责
《刑事诉讼法》第33、35、、40、42、46条对辩解人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则
(一)奉告职责
1、托付状况奉告
辩解人承受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托付后,应当及时奉告处理案子的机关。
2、不在违法现场、不负刑事职责
辩解人搜集的有关违法嫌疑人不在违法现场、未到达刑事职责年纪、归于依法不负刑事职责的精神病人的依据,应当及时奉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3、严重事项奉告(辩解律师)
辩解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可是,辩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
(二)不得阻碍诉讼顺利进行的职责
辩解人或许其他任何人,不得协助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藏匿、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不得要挟、诱惑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搅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背前款规则的,应当依法追究法令职责,辩解人涉嫌违法的,应当由处理辩解人所承办案子的侦办机关以外的侦办机关处理。辩解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告诉其地点的律师事务所或许所属的律师协会。
辩解人的职责
辩解人的职责是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保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和其他合法权益。获取相关协助请咨询普洱刑事辩解律师
1、辩解人依法独立实行职务,辩解人是具有独立位置的诉讼参与人,依自己毅力依法进行辩解活动,独立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毅力之外,不受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毅力的左右。
2、辩解人在刑事诉讼中只承当辩解功能,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保护者。辩解人一般不能揭露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现已施行的违法行为。《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则:“辩解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可是,辩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
3、辩解人依法只保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解人的权力
《刑事诉讼法》第36、37、38、39、41、45、47、159、160条对辩解人的权力作了具体规则。辩解人的权力能够分为14种
(一)辩解律师专有:
1、了解案子状况权力(辩解律师专有)
辩解律师在侦办期间能够为违法嫌疑人供给法令协助;署理申述、指控;请求改变强制措施;向侦办机关了解违法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子有关状况,提出定见。
辩解律师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了解案子有关状况,供给法令咨询等。
2、核实依据权(辩解律师专有)
辩解律师自案子移交检查起诉之日起,能够向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依据。
3、不被监听权(辩解律师专有)
辩解律师会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调查取证权、请求调查取证权(辩解律师专有,对不同证人也不同)
辩解律师经证人或许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也能够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搜集、调取依据,或许请求人民法院告诉证人出庭作证。
辩解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答应,而且经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被害人供给的证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
5、保密权(辩解律师专有)
辩解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可是,辩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
(二)非律师辩解人不独立享有(需求赞同)【律师辩解人不需求赞同】
1、会晤、通讯权【非律师辩解人不独立享有】
会晤的手续:①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托付书或许法令援助公函;②看守所至迟48小时;③三类案子——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特别严重贿赂违法案子侦办期间应经侦办机关赞同,而且侦办机关应当事前告诉看守所。
2、阅卷权(非律师辩解人不独立享有)
辩解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子检查起诉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的檀卷资料。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答应,也能够查阅、摘录、仿制上述资料。
(三)律师辩解人和非律师辩解人相等享有
1、请求调取依据权
辩解人以为在侦办、检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搜集的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许罪轻的依据资料未提交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2、取得告诉权
(1)侦办终结案子移交状况的告诉(辩解律师)
公安机关侦办终结的案子,应当做到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而且写出起诉定见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一起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一起将案子移交状况奉告违法嫌疑人及其辩解律师。
(2)开庭相关状况的告诉
人民法院确认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刻、地址告诉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告诉辩解人、诉讼署理人、证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告诉书至迟在开庭三日曾经送达。公开审判的案子,应当在开庭三日曾经先期发布案由、被告人名字、开庭时刻和地址。
3、提出辩解定见权
(1)侦办终结前(律师辩解人)
在案子侦办终结前,辩解律师提出要求的,侦办机关应当听取辩解律师的定见,并记录在案。辩解律师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
(2)检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检查案子,应当讯问违法嫌疑人,听取辩解人、被害人及其诉讼署理人的定见,并记录在案。辩解人、被害人及其诉讼署理人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
4、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争辩权
5、回绝辩解权
6、上诉权(经被告人或许其法定署理人赞同)
7、其他权力(申述和指控权、取得相关的法令文书权、请求回避及复议权)
首要包含取得与其行使辩解权相关的法令文书权,对公安司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指控权。
辩解人的职责
《刑事诉讼法》第33、35、、40、42、46条对辩解人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则
(一)奉告职责
1、托付状况奉告
辩解人承受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托付后,应当及时奉告处理案子的机关。
2、不在违法现场、不负刑事职责
辩解人搜集的有关违法嫌疑人不在违法现场、未到达刑事职责年纪、归于依法不负刑事职责的精神病人的依据,应当及时奉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3、严重事项奉告(辩解律师)
辩解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可是,辩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
(二)不得阻碍诉讼顺利进行的职责
辩解人或许其他任何人,不得协助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藏匿、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不得要挟、诱惑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搅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背前款规则的,应当依法追究法令职责,辩解人涉嫌违法的,应当由处理辩解人所承办案子的侦办机关以外的侦办机关处理。辩解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告诉其地点的律师事务所或许所属的律师协会。
辩解人的职责
辩解人的职责是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保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和其他合法权益。获取相关协助请咨询普洱刑事辩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