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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牌照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09:54

关于行进在公共路途的车辆和飞行于我国境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只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1月政务院发布的《全国税政施行要则》中,确认全国一致征收运用车牌税。1950年4月,财务部颁发了《运用车牌税暂行条例草案》试行。1951年9月,政务院正式发布施行《车船运用车牌税暂行条例》。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内企业征收的这种税,并入了工商税中。车船运用车牌税只对个人和外国侨胞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征收。运用车牌税以行进的车、船为交税目标。凡运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除规则能够免税的以外,都是运用车牌税的交税人。税率选用定额起伏准则。各省(市)人民政府在起伏内确认适用税额,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财务部核准施行、存案。船只规则一致的税额。
车辆的税额:
(1)乘人轿车每辆每季15元至80元;
(2)载货轿车每净吨位每季4元至15元;
(3)机器脚踏车,二轮者每辆每季5元至15元;三轮者每辆每季8元至20元;
(4)兽力驾驭的非机动车每辆每季1元至8元;
(5)人力驾驭的非机动车每辆每季3角至6元;
(6)脚踏车每辆每年2元至4元。
船只的税额:
(1)机动船按净吨位计征,并依据船只巨细规则每吨每季税额,50吨以下的3角,300吨以上的1元1角;
(2)非机动船按载重吨位计征,并依据船只巨细规则每吨每季税额,10吨以下的1角5分;11吨至50吨的2角,300吨以上的3角5分。
应税的车、船运用人,须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请求挂号、交税,收取车船运用车牌及完税证。免税的车、船,除还有规则者外,亦应请求挂号,收取免税车牌并交纳车牌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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