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被撞身亡保险公司不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8 01:40
天津刘某遇交通事端逝世,其家族向稳妥公司提出理赔请求遭拒,诉至法院索要稳妥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驳回了原告诉讼,理由是刘某是因醉酒后驾驭非机动车通行,成果形成逝世的,而“受酒精影响导致的意外”归于稳妥合同中约好的免责景象。刘某是天津市某橡胶厂雇工。2004年10月,橡胶厂与稳妥公司签定稳妥合同,为刘某等职工投保了集体人身意外损伤稳妥及附加意外损伤医疗稳妥。合同一起约好了形成被稳妥人身故而稳妥公司不负补偿职责的景象,其间一条为:被稳妥人受酒精、毒品或控制药品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该橡胶厂的法定代表人还在稳妥合同中投保人及被稳妥人声明一栏签字并加盖公章,声明内容为:“贵公司已对稳妥合同的条款内容实行了阐明职责,并对职责革除条款实行了清晰阐明职责。”本年1月14日,刘某的妻子向稳妥公司提交了理赔请求书。3月稳妥公司出具拒赔通知书。刘某的妻子、女儿和爸爸妈妈一起作为原告将稳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稳妥公司给付稳妥金2万元。而被告稳妥公司辩称,刘某是醉酒后驾驭非机动车遇事端逝世的,契合稳妥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约好,所以不同意给付稳妥金。法院经审理以为,在合同签定时,稳妥公司已向第三人实行了对合同条款及职责革除条款的阐明职责,并且第三人也许诺已将稳妥金额、稳妥费、受益人等有关状况奉告各个被稳妥人,被稳妥人没有表明不同定见。因而,稳妥合同实在、合法、有用,合同两边均应依法全面实行。被稳妥人刘某的景象,契合稳妥合同中“被稳妥人受酒精、毒品或控制药品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的职责革除条款的约好,故稳妥公司决议对原告理赔请求做拒赔处理并无不当。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车友网/尹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