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夫妻离婚孩子如何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14:50
夫妻离婚后,是从法令上解除了婚姻联系,夫妻间的彼此的权力和责任随之停止。可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联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育、教育的责任,这就产生了孩子的抚育权问题。以下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夫妻离婚孩子怎样判?
夫妻离婚孩子怎样判?爸爸妈妈离婚后,子女随哪方日子,一般是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生长”的准则来决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则:“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准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抚育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利益和两边的具体状况判定。”这样的话,离婚怎样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状况归纳判别。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于哺乳期内,为确保婴儿的发育生长,一般应随母方日子。除非母方有下列景象: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
2.母方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指对子女有遗弃、优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峻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日子环境对抚育子女显着晦气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联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日子的;
4.爸爸妈妈两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的,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育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首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本质、日子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爱情密切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证法》第46条有明确规则;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首要指夫妻长时间两地分居的状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育联系的继子女等;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