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均有调整(上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4 23:19依据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则,本市最近对工伤补助费用作了调整。归于《实施办法》适用范围、2004年12月31日前发作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现在仍由企业按《关于本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若干问题规则的告诉》规则付出的因工致残彻底损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定时伤残抚恤金(或伤残补贴)、日子护理费规范相应进步,而且一致规则从2005年7月1日履行。
定时伤残抚恤金(或伤残补贴)调整
工伤人员的定时伤残抚恤金(或伤残补贴),在工伤人员现在享用的相关待遇规范的基础上调整:
致残一级添加157元/月;致残二级添加142元/月;致残三级添加127元/月;致残四级添加113元/月。
注:按上述规则调整伤残补贴规范后:
致残一级伤残补贴规范低于1830元/月的,按1830元/月确认;致残二级伤残补贴规范低于1728元/月的,按1728元/月确认;致残三级伤残补贴规范低于1626元/月的,按1626元/月确认;致残四级伤残补贴规范低于1525元/月的,按1525元/月确认。
日子护理费调整
工伤人员的日子护理费,在工伤人员现在享用的日子护理费规范的基础上调整:
致残一级(或日子彻底不能自理)的添加93元/月;致残二级(或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添加74元/月;致残三级(或日子部分不能自理)的添加56元/月。
注:按上述规则调整日子护理费规范后:
日子彻底不能自理,日子护理费规范低于1017元/月的,按1017元/月确认;日子大部分不能自理,日子护理费规范低于813元/月的,按813元/月确认;日子部分不能自理,日子护理费规范低于610元/月的,按610元/月确认。
相关提示:
1、已归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适用范围的相关人员、按上述规则添加的伤残补贴和日子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
2、工伤保险待遇已转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的致残一级至四级老工伤人员、伤残补贴和致残一级至三级老工伤人员的日子护理费规范低于上述规则的,按上述规则的规范补足差额。添加的伤残补贴和日子护理费,依照沪劳保福发(2005)11号文的规则履行。(即:工伤保险基金付出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各承当50%。
3、未归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适用范围、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在职员工退出出产、工作岗位的,由企业和工伤员工以每月享用的定时伤残抚恤金为基数,按月交纳根本医疗保险费,其间,应由工伤员工个人交纳的费用,由企业从定时伤残抚恤金中代扣代缴。
4、未归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适用范围、已处理退休手续的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员工,按本市有关规则收取养老金,养老金规范低于本告诉规则的工伤员工定时伤残抚恤金规范的,原地点企业应补足到定时伤残抚恤金规范,补差所需的费用由企业在原途径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