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保健食品广告案例---智友牌力加力胶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2:511、广告批准文号已过期1年多,归于未经批阅私行发布的广告。违背《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运用播送、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前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产品的广告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进行检查的其他广告,有必要在发布前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检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检查;未经检查,不得发布”。违背第《保健食品广告检查发布暂行规则》第十四条“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1年”。
2、广告内容中含有“一次用三粒,疲惫症状全消失”等不科学的断语或许确保等。违背《保健食品广告检查发布暂行规则》第八条“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引导顾客合理运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呈现下列景象和内容:(一)含有表明产品成效的断语或许确保;(二)含有运用该产品可以取得健康的表述;”的规则;
3、广告内容中呈现运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内容等。违背《保健食品广告检查暂行规则》第八条“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引导顾客合理运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呈现下列景象和内容:(五)运用和呈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安排、学术安排、职业安排的名义和形象,或许以专家、医务人员和顾客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成效作证明;
4、广告内容含有“纯中药制剂,安全无副作用”等夸张保健成效、许诺安全等内容。违背《保健食品广告检查暂行规则》第八条第(八)项及第(十三)项的规则。
5、广告内容未含有“本品不能替代药品”的忠告语。违背《保健食品广告暂行规则》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必要阐明或许标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有必要一直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