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合同承受的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15:08
在实际社会中,咱们发现许多合同转让方,有必要与第三人达到合同接受协议,且签定的协议也应契合合同的有用要件。那么,合同的接受有用的构成条件包含哪些呢?合同接受的收效要件有哪些。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回答有关问题。
一、合同接受的有用的条件是什么
1,须有合法有用的合同存在。此应为合同接受之条件和根底,若合同无效,视为当事人的权力责任自始没有发作,也就谈不到合同接受的问题了。
2,接受之合同须为双务合同,不然转让合同的行为则是债款的承当或债款的转让。
3,有必要经合同转让方的对方赞同。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则,当事人一方经对方赞同,能够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力和责任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4,合同转让方须与第三人达到合同接受协议,且该协议也应契合合同的有用要件。
5,法令对合同接受有强制规则的,应契合其规则。如《建筑法》规则,承包单位不得将自己的悉数权力和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二、合同接受的收效要件
1,须有合法有用的合同存在。合同接受以存在有用的合同为条件,在可吊销合同,原则上可建立合同接受。但在合同接受时,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吊销权视为现已扔掉,接受人也不得因接受前的原因建议合同的吊销。
2,接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中只能建立单纯的债款让与或债款承当,故不能成为接受合同的标的。有必要是双务合同。合同接受既转让合同权力,又转让合同责任,因此被移转的合同只能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只能发作特定接受,即债款让与或债款承当,不能发生归纳接受。有必要发作在合同收效后实行结束前。
3,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到合同接受的合意,按照法令规则应当由有关机关赞同的合同,其合同接受有必要通过原赞同机关的赞同。有必要由合同一方当事人与接受人签定合同。
4、须经对方当事人的赞同。未经对方当事人赞同,合同接受不发收效能。有必要获得对方的赞同。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合同接受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合同接受以存在有用的合同为条件,在可吊销合同,原则上可建立合同接受。但在合同接受时,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吊销权视为现已扔掉,接受人也不得因接受前的原因建议合同的吊销。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律师引荐:巴音郭楞律师  攀枝花律师  昆明律师  曲靖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