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就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22:34
最高公民查看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变革试点作业的定见》(下称《定见》)。9月5日,最高检下发《公民监督员监督规模和监督程序变革试点作业计划》(下称《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民监督员准则。最高检办公厅担任人就有关问题。
一、请介绍一下《定见》出台的布景和含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心关于全面深化变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清晰提出:“广泛实施公民监督员准则,拓宽公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途径。”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司法体系和社会体系变革的文件中对变革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作出清晰布置。经最高检、司法部研讨,报中心领导同志和中心政法委赞同,由司法行政机关担任选任处理公民监督员,展开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变革试点。
公民监督员的选任处理是公民监督员准则的基础性作业。变革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由司法行政机关担任公民监督员的选任和训练、查核、奖惩等处理作业,是深化司法体系变革的一项重要行动,有利于充沛发挥司法行政功能,进步公民监督员准则公信力,加强对查看权力运转的监督限制,提高查看机关法律监督才能,关于拓宽公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途径,树立公平高效威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准则具有重要的含义。
二、为何改动原有的选任处理方法,由司法行政机关担任选任处理公民监督员?
作为一项外部监督准则,监督主体即公民监督员应该由查看机关以外的单位或部分担任选任处理,才能从源头上确保准则的公信力和监督的实效。因为公民监督员准则是查看机关自动创设的一项准则,在准则试点阶段和扩展试点作业之初,为及时发动和推行这项作业,公民监督员是由查看机关商请其他单位、安排民主引荐,查看机关进行调查承认后发生的。2010年10月,最高检布置在全国查看机关全面实施公民监督员准则至今,各地查看机关首要实施由上一级查看院和“选任委员会”两种方法选任公民监督员,在必定程度上摆脱了各个查看院自行选任公民监督员监督本身法律办案活动的对立,从程序上加强了对公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确保。
为从根本上处理查看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推进公民监督员准则不断健全和完善,最高检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力和中心司法变革要求,对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变革进行了要点研讨。在深化调研证明、充沛听取各方定见主张的基础上,最高检提出了由司法行政机关担任选任处理公民监督员的变革思路。自2013年10月以来,最高检与司法部通过屡次洽谈并安排展开联合调研等活动,就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变革达成了一致定见,以为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处理公民监督员契合中心司法变革精力和公民监督员作业实践,有利于强化司法民主,拓宽公民群众参与司法途径;有利于表现公民监督员准则的外部监督特点,加强对司法权运转的监督限制;有利于归纳发挥司法行政功能和法律监督功能,更好地促进国家民主法治建造。后经最高检和司法部协商,拟定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变革试点作业定见,在部分省市展开变革试点作业。
三、为何要拓宽公民监督员监督案子规模,完善公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修改后的刑诉法确认了尊重和确保人权的基本原则,赋予查看机关采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职权,并对阻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力和应当交还取保候审确保金不交还等司法权行使加强监督限制。《计划》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查处职务犯罪案子中或许出现问题的三种景象归入公民监督员监督规模。
公民监督员准则自2010年10月全面实施以来,在实践运转中遇到一些杰出的问题,首要表现为:监督评议案子程序不完善、公民监督员知情权确保不到位、对采用大都公民监督员定见的处理决议缺少救助程序等。这些问题必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弱化了监督效果,限制了公民监督员作业的健康深化展开。《计划》针对这些问题,从完善监督前、监督中的程序,设置复议程序,树立健全知情权确保机制等方面作出调整。
四、为何设置复议程序?
答:公民监督员监督效果的完成要有健全的程序作为确保。实践中许多公民监督员以为,仅通过一次监督评议,对大都不赞同查看机关处理决议的监督定见没有救助程序,影响公民监督员参与案子监督作业的积极性,监督效果不能彻底确保。为此,《计划》清晰查看机关处理决议未采用大都公民监督员评议表决议见,经反应后,大都公民监督员依然不赞同的,能够要求安排案子监督的查看院复议一次。
五、怎么确保公民监督员知情权?
知情是监督的条件。公民监督员对案子监督知情途径较少、缺少准则确保等是公民监督员作业客观存在的问题。为从根本上处理公民监督员案子的案源问题,更好地发挥公民监督员监督效果,有必要树立和健全知情权确保机制。
比方,树立职务犯罪案子台账准则。树立案子台账既是检务揭露的重要内容,也是公民监督员发现监督头绪、发动监督程序的重要确保。《计划》要求,对职务犯罪立案状况、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状况,扣押资产的保管、处理、移交、交还状况,以及刑事赔偿案子处理状况树立相应台账,供人们监督员查阅,便于公民监督员把握案子处理状况和发现监督头绪。
树立公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奉告准则。控申部分招待归于本院处理的职务犯罪案子举报人、申述人时,应奉告其在控申部分处理完毕后,对处理结果有不同定见的,能够向公民监督员反映。在查处职务犯罪案子的侦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履行搜寻、扣押时以及履行冻住后,应向举报人、申述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奉告有关公民监督员监督事项的内容。相关奉告文书附卷备检。
树立公民监督员参与案子盯梢回访、法律检查等机制。《计划》主张,在展开职务犯罪案子盯梢回访、法律检查、法律评查等作业中,应约请和安排公民监督员参与。在查封、扣押职务犯罪案子犯罪嫌疑人财政和文件时,能够约请公民监督员作为见证人并承受其监督。
一、请介绍一下《定见》出台的布景和含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心关于全面深化变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清晰提出:“广泛实施公民监督员准则,拓宽公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途径。”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司法体系和社会体系变革的文件中对变革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作出清晰布置。经最高检、司法部研讨,报中心领导同志和中心政法委赞同,由司法行政机关担任选任处理公民监督员,展开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变革试点。
公民监督员的选任处理是公民监督员准则的基础性作业。变革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由司法行政机关担任公民监督员的选任和训练、查核、奖惩等处理作业,是深化司法体系变革的一项重要行动,有利于充沛发挥司法行政功能,进步公民监督员准则公信力,加强对查看权力运转的监督限制,提高查看机关法律监督才能,关于拓宽公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途径,树立公平高效威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准则具有重要的含义。
二、为何改动原有的选任处理方法,由司法行政机关担任选任处理公民监督员?
作为一项外部监督准则,监督主体即公民监督员应该由查看机关以外的单位或部分担任选任处理,才能从源头上确保准则的公信力和监督的实效。因为公民监督员准则是查看机关自动创设的一项准则,在准则试点阶段和扩展试点作业之初,为及时发动和推行这项作业,公民监督员是由查看机关商请其他单位、安排民主引荐,查看机关进行调查承认后发生的。2010年10月,最高检布置在全国查看机关全面实施公民监督员准则至今,各地查看机关首要实施由上一级查看院和“选任委员会”两种方法选任公民监督员,在必定程度上摆脱了各个查看院自行选任公民监督员监督本身法律办案活动的对立,从程序上加强了对公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确保。
为从根本上处理查看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推进公民监督员准则不断健全和完善,最高检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力和中心司法变革要求,对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变革进行了要点研讨。在深化调研证明、充沛听取各方定见主张的基础上,最高检提出了由司法行政机关担任选任处理公民监督员的变革思路。自2013年10月以来,最高检与司法部通过屡次洽谈并安排展开联合调研等活动,就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变革达成了一致定见,以为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处理公民监督员契合中心司法变革精力和公民监督员作业实践,有利于强化司法民主,拓宽公民群众参与司法途径;有利于表现公民监督员准则的外部监督特点,加强对司法权运转的监督限制;有利于归纳发挥司法行政功能和法律监督功能,更好地促进国家民主法治建造。后经最高检和司法部协商,拟定公民监督员选任处理方法变革试点作业定见,在部分省市展开变革试点作业。
三、为何要拓宽公民监督员监督案子规模,完善公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修改后的刑诉法确认了尊重和确保人权的基本原则,赋予查看机关采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职权,并对阻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力和应当交还取保候审确保金不交还等司法权行使加强监督限制。《计划》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查处职务犯罪案子中或许出现问题的三种景象归入公民监督员监督规模。
公民监督员准则自2010年10月全面实施以来,在实践运转中遇到一些杰出的问题,首要表现为:监督评议案子程序不完善、公民监督员知情权确保不到位、对采用大都公民监督员定见的处理决议缺少救助程序等。这些问题必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弱化了监督效果,限制了公民监督员作业的健康深化展开。《计划》针对这些问题,从完善监督前、监督中的程序,设置复议程序,树立健全知情权确保机制等方面作出调整。
四、为何设置复议程序?
答:公民监督员监督效果的完成要有健全的程序作为确保。实践中许多公民监督员以为,仅通过一次监督评议,对大都不赞同查看机关处理决议的监督定见没有救助程序,影响公民监督员参与案子监督作业的积极性,监督效果不能彻底确保。为此,《计划》清晰查看机关处理决议未采用大都公民监督员评议表决议见,经反应后,大都公民监督员依然不赞同的,能够要求安排案子监督的查看院复议一次。
五、怎么确保公民监督员知情权?
知情是监督的条件。公民监督员对案子监督知情途径较少、缺少准则确保等是公民监督员作业客观存在的问题。为从根本上处理公民监督员案子的案源问题,更好地发挥公民监督员监督效果,有必要树立和健全知情权确保机制。
比方,树立职务犯罪案子台账准则。树立案子台账既是检务揭露的重要内容,也是公民监督员发现监督头绪、发动监督程序的重要确保。《计划》要求,对职务犯罪立案状况、对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状况,扣押资产的保管、处理、移交、交还状况,以及刑事赔偿案子处理状况树立相应台账,供人们监督员查阅,便于公民监督员把握案子处理状况和发现监督头绪。
树立公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奉告准则。控申部分招待归于本院处理的职务犯罪案子举报人、申述人时,应奉告其在控申部分处理完毕后,对处理结果有不同定见的,能够向公民监督员反映。在查处职务犯罪案子的侦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履行搜寻、扣押时以及履行冻住后,应向举报人、申述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奉告有关公民监督员监督事项的内容。相关奉告文书附卷备检。
树立公民监督员参与案子盯梢回访、法律检查等机制。《计划》主张,在展开职务犯罪案子盯梢回访、法律检查、法律评查等作业中,应约请和安排公民监督员参与。在查封、扣押职务犯罪案子犯罪嫌疑人财政和文件时,能够约请公民监督员作为见证人并承受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