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算不算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02:29
            	            		 公司员工在作业期间受伤的,归于劳作工伤规模,用人单位应该在规则期限内提出工伤确定请求,而作业时刻则包含上下班的途中。那么,辞去职务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是不是工伤?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
辞去职务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是不是工伤
首要,我国《劳作法》规则:关于劳作合同停止的截止日期的核算,应以劳作合同期限停止日期最终一天的24时为准。假如有作业任务超越最终一天24时的,应以完结作业任务的时刻作为合同停止的时刻。也就是说,辞去职务当日劳作合同依然在有效期间,故员工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依然能够被确定为工伤。
其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工伤:
一、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1、作业时刻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2、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3、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
6、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确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
2、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3、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合理的时刻、合理的道路上下班途中,遇到符合规则的损伤,就能够确定为工伤。因而,辞去职务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算工伤,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起30日内,向劳作保证统筹区域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令咨询。
            
            
            
        辞去职务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是不是工伤
首要,我国《劳作法》规则:关于劳作合同停止的截止日期的核算,应以劳作合同期限停止日期最终一天的24时为准。假如有作业任务超越最终一天24时的,应以完结作业任务的时刻作为合同停止的时刻。也就是说,辞去职务当日劳作合同依然在有效期间,故员工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依然能够被确定为工伤。
其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工伤:
一、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1、作业时刻前后在作业场所内,从事与作业有关的预备性或许收尾性作业遭到事端损伤的;
2、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实行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3、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因为作业原因遭到损伤或许发作事端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事端损伤的;
6、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确定为工伤的其他景象。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
2、在抢险救灾等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到损伤的;
3、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合理的时刻、合理的道路上下班途中,遇到符合规则的损伤,就能够确定为工伤。因而,辞去职务回家途中意外受伤的算工伤,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起30日内,向劳作保证统筹区域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