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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的期限如何界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17:35
许多职工在离任的时分都会被自己的公司提示不能去跟他们有相同性质或许有竞赛联系的公司任职,这主要是因为法令的规则以及之前签定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好,不然职工就要付出违约金,那么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又是怎样算的呢?
一、竞业禁止协议违约金怎样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四)》中只规则了单位向劳作者付出补偿金的约束数额,即不低于劳作合同实行地最低薪酬规范,一般以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平均薪酬的30%付出。
关于违约金的额数问题,法令没有清晰的约束,在归纳衡量劳作者的薪酬收入规范、单位约好付出生活费补额总额以及给用人单位形成影响等归纳确定。
二、竞业禁止目标的界定
劳作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则,竞业约束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档管理人员、高档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竞业约束的规模、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的约好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
三、竞业禁止期限的界定
《劳作合同法》第24条规则:“竞业约束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档管理人员、高档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竞业约束的规模、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的约好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前款规则的人员到与本单位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有竞赛联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许自己开业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竞业约束期限,不得超越二年。”
四、怎么签定竞业约束协议
用人单位和劳作者能够依照《劳作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则签定竞业约束协议,约好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在竞业约束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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