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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03:23
跟着经济的开展,社会中托付别人处理事项的合同越来越多,日益鼓起。托付合同就是指托付人授权受托人处理事项的授权书。那么,签定托付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托付合同包含当事人条款、托付处置的业务、两边当事人的权力、责任、酬劳、完结托付事项的质量要求、完结托付事项的期限、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的方法、其他条款等条款,签定托付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能把托付合同与署理相混杂,不然不利于保证托付人的利益。由于托付与署理并非必定并存。署理联系的发作是根据署理权,署理权又可分为根据托付合同的托付署理、根据法令直接规则的法定署理和根据法院指定或有关机关安排的指定署理。
二、正确理解托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托付业务的责任,由于处理托付业务是受托人在托付合同中承当的首要责任。针对此责任,在审理过程中应着重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受托人应当依照托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托付权限范围内处理托付业务;
2,受托人应当亲身处理托付业务,以保证托付合同的人身特点;
3,受托人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原则,仔细处理托付业务。
三、《合同法》第401条规则了受托人的陈述责任,但托付人与受托人也能够在托付合同中关于陈述责任予以特别约好,然后减轻受托人的陈述责任。假如托付人不要求陈述的,则受托人不用陈述。
四、法院在处理托付合同中约好有当事人不得停止合同的条款是否有用时分两种状况进行:
1,一般状况下,应为无效。由于托付合同是根据当事人两边互相的信赖而缔结和实行的,若制止当事人运用合同解除权,则违反了托付合同的性质;
2,假如托付不只是以托付人的利益为意图,受托人与其处理的托付业务亦有合理的利益联系,使得处理该托付业务结束极为必要,此刻若答应托付人自在停止托付,将会导致受托人的合法利益遭到危害。在这种状况下,当事人两边缔结的关于制止当事人运用合同解除权的条款应为有用。
在签定托付合同时,要写明托付人与受托人的权力责任,清晰托付权限。辨明托付与署理的差异,还能够约好受托人的特别陈述责任。假如您还有任何的法令疑问,能够来电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咱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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