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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04:51
摘要:伴随着全面落实建造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脚步,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的进步,可是其间仍是有一些问题是我们所不明白的,接下来听讼小编就刑事诉讼停止审理的相关常识进行了一个整理。
刑事诉讼间断审理的景象有哪些?
相关的法律规则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追查刑事责任,现已追查的,应当吊销案子,或许不申述,或许停止审理,或许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的;
(二)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
(四)按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许撤回通知的;
(五)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
(六)其他法律规则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
现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诉讼停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停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则的景象外,关于其他5种景象应当裁决停止审理。
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刑事诉讼停止审理”的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请拜访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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