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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被限制人身自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21:01
现在,除了司法强制方法(包含刑事强制性方法如刑事拘留和民事司法拘留)、刑事处分和治安处分(指行政拘留)以外,束缚和掠夺公民人身自在的法令方法首要会集规则于行政法令傍边,这些方法有一个一同的法令特征即它们都不归于行政处分,不受行政处分法的束缚,在法令上它们归于行政强制方法。那么什么状况下会被束缚人身自在?接下来让听讼网的小编带我们一同来看一看。
什么状况下会被束缚人身自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7条规则:“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背治安管理或许其他公安行政法令、法规的个人或许安排,依法能够施行行政强制方法、行政处分。”
依据行政强制方法的方法、内容、期限和场所,能够分为紧迫行政强制方法和强制性教育改造行政方法两种。这后者众所周知包含劳动教养(适用于大法不犯、小错不断的人员,期限可长达三年)、收留教育(适用于从事人类最陈旧作业之一的女人及其顾客)和收留教养(适用于施行损害社会行为但因年纪等原因此不受刑事追查的未成年人)。
一、首要紧迫行政强制方法的状况
紧迫行政强制方法又能够称作暂时行政强制方法,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目标为了防备发作社会风险性或许避免其躲避法令制裁而采纳的法定束缚或许留置方法。依据我国法令,紧迫行政强制方法类别很多。举其有七种如下:
1、束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第12条规则:“醉酒的人在醉酒状况中,对自己有风险或许对别人的安全有要挟的,应当将其束缚到酒醒。”《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4条规则:“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峻损害公共安全或许别人人身安全的精力病人,能够采纳保护性束缚方法。”
2、留置盘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则,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能够当场盘查、查看,契合法定景象时,能够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留置至四十八小时,进行持续盘查。
3、强行遣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8条规则,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峻损害社会治安次序或许危胁公共安全的人员,能够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第15条规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能够在必定的区域和时刻束缚人员通行或许逗留,必要时能够施行交通操控;第17条规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同意对严峻的突发性事情能够施行现场操控,人民警察能够强行遣散,并对拒不遵守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
4、海关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4条第1款第4项规则,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邻近滨海沿边规则区域,海关有权查看私运嫌疑人的身体;对私运罪嫌疑人,经关长同意,能够拘留移交司法机关,拘留时刻最长可至48小时。
5、戒严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4条规则:“戒严期间,为确保戒严的施行和保护社会治安次序,国家能够按照本法在戒严区域内,对宪法、法令规则的公民权利和自在的行使作出特别规则。”依据该法第23条规则,戒严执勤人员有权对违背宵禁规则的人予以拘留,直至清晨宵禁完毕,并有权对其人身进行查看。别的,依据该法规则,戒严执勤人员能够采纳强行遣散、交通操控和现场操控等方法。
6、强行遣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聚会游行示威法》第3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聚会游行示威法施行法令》第26条的规则,公民在自己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起、安排当地公民的聚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强行遣回原地,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紧迫拘留:在我国的法令体系中,“拘留”二字的意义极为杂乱,除了上文说到的常见的三种即作为刑事强制方法的拘留、作为民事强制方法的拘留、作为治安行政处分的拘留以外,还有一种较少运用的拘留即紧迫拘留,因为这种拘留很少运用,所以,人们常常忽视它的存在,或许把它与作为治安行政处分的拘留相提并论。事实上,紧迫拘留归于行政强制方法,与其他三种拘留是有很大差异的。
创设这一行政强制方法的法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聚会游行示威法》,该法第27条规则,举办聚会游行示威有违法景象时人民警察应当予以阻止,不听阻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指令闭幕,拒不闭幕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对拒不遵守的人当即予以拘留;第33条规则,公民在自己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起、安排当地公民的聚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拘留。以上两种状况下的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聚会游行示威法施行法令》第26条、第28条的规则,均不归于行政处分。
比方,《施行法令》第28条规则:关于按照《聚会游行示威法》第27 条的规则当即予以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不需追查法令责任的,能够令其具结悔过后开释;需求追查法令责任的,按照有关法令规则处理。这一规则标明,拘留自身还不归于“追查法令责任”,只是是为了追查法令责任而采纳的紧迫行政强制方法,故它不是行政处分。
别的,从《聚会游行示威法》第 31条、《施行法令》第27条规则的行政处分请求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精力看,紧迫拘留也被扫除在“治安管理处分”之外即对紧迫拘留不能像对治安拘留那样请求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二、紧迫行政方法具有以下法令特征:
榜首,即时性。这些方法对人身自在的束缚都是比较时刻短的,最长不超越48小时,强行遣散方法的时刻不过是一会儿,戒严拘留的时刻只能是一个晚上,束缚方法的时刻也不过数小时。而作为行政处分的治安拘留最长可达15天,作为强制性教育改造行政方法的劳动教养的期限为1至3年。
第二,无证性。采纳这些方法在法令上并不要求事前处理同意手续,执法人员凭其作业证件即可施行,留置盘查和海关拘留两种方法在需求延伸时才须处理同意手续。不管行政处分仍是强制性教育改造行政方法,均须事前处理正规的法令文书。
第三,防备性。这些方法的意图是防备相对人持续施行损害社会的行为或许避免事态扩展。行政处分的意图首先是“处分”,强制性教育改造行政方法的意图在于“教育改造”,它们是以前行为的法令结果,而紧迫行政方法的意图则在于操控正在发作的行为。
第四,不拘押。虽然这些方法都是束缚公民人身自在的强制性方法,可是,并不选用拘押的方法,换句话说,这些方法不在监管场所履行,而是量体裁衣,一般来说,除了强行遣散以外,其他方法都在行政机关的工作场所内施行。别的,紧迫行政方法的主体除了海关能够拘留私运罪嫌疑人以外仅限于公安机关及其作业人员人民警察。其他任何机关、安排和个人都无权束缚或许掠夺公民的人身权利,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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