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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品致人损害 商家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08:44
修改同志:
我在某商业有限公司举办的有奖促销活动中抽中电热毯一条,第二天晚上使用时,电热毯忽然着火,床与被褥均被焚毁,我身上也有两处被烧伤,花去医疗费2268元。经判定,这条电热毯存在严峻的质量缺点。我屡次找这家公司洽谈补偿事宜,该公司均以电热毯归于奖品而不是产品为由回绝。请问,促销的奖品呈现质量问题商家应否承当补偿职责?
读者您好:
首先应必定的是,因商业有限公司供给的电热毯存在质量缺点引起着火,致使人身、产业遭到危害,商业公司应当承当产品质量侵权职责。商家奖品能够看做是一种赠品,也即商家与顾客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联系。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当瑕疵担保责任。但有破例,即在附责任赠与中,赠与的产业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责任的极限内承当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职责。商业赠与可看做是附责任赠与,由于商业赠与中,买方必须先购卖方产品,支付对价后,才干享有取得赠品的权力。你抽奖所得的电热毯,虽名为免费赠与,但其实质仍是产品生意行为,由于你取得奖品的条件是购买商业公司必定的产品,不然无权免费取得奖券,然后得到电热毯。附赠行为作为一种经营手法,与其出售行为不行别离,因而,要求附赠行为中的赠品承当与出售行为中产品相同的法律职责也是必定的。《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则,经营者应当确保在正常情况下其供给的产品或许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功能、用处和有效期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则,不得使用有奖出售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则:“零售商展开促销活动,不得下降促销产品(包含有奖出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因而,商业公司以电热毯归于奖品而不是产品为由回绝补偿损失的做法是过错的,你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补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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