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转继承公证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20:54案情介绍: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中旬,黄某星向我处提出申请,要求承继母亲刘某的房子遗产,并供给以下证明资料:刘某二零零三年因病逝世证明、刘某在世共生四个子女的证明、黄某星哥哥黄某钟二零零四年因病逝世证明、黄某钟子女情况证明、婚姻情况证明、刘某和老公黄某海一起具有的房产证明。
刘某的老公黄某海来到我处,声明抛弃对其妻子刘某房子遗产的承继,刘某的其他子女来到我处也声明抛弃对刘某房产的承继。
案情剖析:
刘某二零零三年逝世后,对其留传的房产一向未进行承继。而刘某的长子黄某钟于二零零四年逝世,其对其母亲刘某的遗产承继权就涉及到转承继。转承继,是指承继人在承继开端后实践承受遗产前逝世,该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代其实践承受其有权承继的遗产。转承继人便是实践承受遗产的逝世承继人的承继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五十二条规则“承继开端后,承继人没有表明抛弃承继权,并于遗产切割前逝世,其承继遗产的权力搬运给他的合法承继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则“承继开端后,受赠人表明承受遗赠,并于遗产切割前逝世的,其承受遗赠的权力移转给他的承继人”的规则,转承继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要在被承继人逝世之后,遗产切割之前,承继人也相继逝世,才发作转承继;
二、 只要承继人在前述的时间内逝世而未实践获得遗产,而不是抛弃承继权;
三、 只能由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直接切割被承继人的遗产;
四、 转承继人一般只能承继其被转承继人应得的遗产比例;
五、 转承继人可所以被承继人的直系血亲,也可所以被承继人的其他法定承继人。
因为黄某钟在其母亲逝世后遗产切割前逝世,并且黄某钟在逝世前也没有声明抛弃对其母亲房产的承继,依据上述规则,黄某钟对其母亲房产承继权转由其法定承继人承继,及黄某钟的父亲、妻子、子女一起承继。
因为黄某钟的父亲、妻子、子女也来到我处声明抛弃转承继权,终究刘某的房子遗产转由刘某的儿子黄某星一人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