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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15:06
咱们都知道,侵略商业隐秘是不正当竞争中的一种,都是损害别人利益以到达自己获取利益的行为。该行为具有打乱商场次序的损害,我国法令对此行为是明令制止的。可是,实践中仍是有很多人为了自己的私欲逼上梁山,盗取别人公司的商业隐秘。那么,侵略商业隐秘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将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作出具体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侵略商业隐秘罪的概念
侵略商业隐秘罪,是指行为人以偷盗、威逼、钳制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取权力人的商业隐秘,或许不合法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或获取的商业隐秘,给商业隐秘的权力人形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侵略商业隐秘罪的特征
侵略商业隐秘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略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商场经济次序和商业隐秘权力人对商业隐秘所享有的合法权力,属杂乱客体;
(二)、侵略商业隐秘罪在客观方面的体现是:
1、行为人采用了隐秘盗取、物质诱惑或许钳制的方法不合法获取别人一切的商业隐秘;
2、行为人采纳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所获取的商业隐秘;
3、违背约好或许违背商业隐秘权力人有关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走漏、转让因作业而运用的商业隐秘。
(三)、本罪的违法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具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许单位,只需施行了盗取、发表、运用或答应别人运用、转让归于商业隐秘一切人的商业隐秘,都可构本钱罪的主体;
(四)、 侵略商业隐秘罪在片面方面体现有两种方式:
1、成心,即明知是别人的商业隐秘而成心侵略;
2、过错,即应当知道于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侵略行为。
三、侵略商业隐秘行为包含哪些
(1)以偷盗、威逼、钳制或其它不正当手法获取的权力人的商业隐秘;
(2)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力人的商业隐秘;
(3)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力人保存商业隐秘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权力人和商业隐秘。
第三人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隐秘,视为侵略商业隐秘。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制止侵略商业隐秘行为的若干规则》的规则,对侵略商业隐秘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中止违法行为,能够依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
(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隐秘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材料返还权力人;
(2)监督侵略人毁掉运用权力人商业隐秘出产的、流入商场将会形成商业隐秘揭露的产品。但权力人赞同收买、出售等其他处理方法的在外。
以上便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关于侵略商业隐秘罪的概念和特征的相关内容,期望能够在实践中对您有所协助。通过小编的介绍信任您对这个问题必定有所了解,假如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听讼网也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到本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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