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农民工养老保险应实行垂直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9 22:22

农民工养老保险系统怎么完善?昨日,民盟中心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言农民工养老保险施行笔直办理,保证统筹资金在各地区之间高效搬运。
民盟中心在这份提案中提出,国务院前不久出台了《乡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接续暂行办法》,然而在实践推广中还有许多问题有待执行。
农民工养老保险面对的一个较大问题是接续和异地搬运困难,形成农民工大面积不肯参保,或脱离一地时排队退保。
民盟中心建言,变革养老保险行政办理系统,清晰政府养老保险笔直办理功能。将中心政府和省级政府之间在养老保证供应问题上的联系清晰界定为“托付——— 署理”联系,即中心政府托付省级政府搜集、供给信息,并根据信息从微观层面作出原则性、方针性、结构性的规则,再将规则交由省级政府署理施行,并对养老保险事务经办组织施行笔直办理形式。省级养老保险经办组织在本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编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草案,办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对全省经办组织的事务办理、经费办理和人员办理作业及社会保险的社会化服务作业进行辅导。
在全国统筹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中心应要求各省(区、市)树立农民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专用账户,主要用途为农民工退保而沉积在市、县的基金进行上收,作为省级基金在省际之间搬运接续的渠道。并施行“一级核算、三级办理”的管理形式。
此外,还应进一步扩展农民工参保自主权。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层次,施行一概依照实践工资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方针,并答应农民工挑选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先参保,再到用工单位报销的方法享用养老保险权力。假如农民工在一个务工地到达必定年限,务工地政府应对其补缴的统筹资金给予补助。扩展农民工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并做好全国统筹的经济技术预备。
(本报特派记者 王小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