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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10:34
股权转让收入便是转让出自己的合法股权来取得必定的收入,这个收入一般包括现金,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的一些物质。可是,很对人关于股权转让收入的承认条件是什么不清楚,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净财物核定法
股权的转让收入依照每股净财物或股权对应的净财物份额核定。
被出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子、房地产企业未出售房产、常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财物占企业总财物份额超越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交税人供给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物评价陈述来核定股权的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作股权的转让且被出资企业净财物未发作严重改变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在转让时被出资企业的财物评价陈述核定此次股权的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
1、参照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的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类职业企业股权的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办法
主管税务机关选用以上办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纳其他合理办法核定。
相关常识:可以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的景象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显着的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规则期限处理交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申报的,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供给或拒不供给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材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的转让收入的景象。
可以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显着偏低的景象: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出资本钱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付出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的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类职业的企业股权的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景象。
在实践中可以依照正规的途径进行股权的合法转让。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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