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抵押权人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提前行使抵押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0:36
一般来说,典当权人只要在债款到期而债款人无法偿还债款时,才能够行使典当权,由拍卖典当物所得优先受偿。但有些情况下,典当权人能够提早行使典当权,以使自己的债款免遭危险危害。
依据《个人住房借款管理办法》和《借款公例》等有关法令规则,在下列景象下,典当权人有权提早行使典当权:
1、典当人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而无人代为实行到期债款的;或许典当人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回绝实行到期债款的;
2、典当人被依法宣告闭幕或许破产的;
3、典当人违背法令的有关规则,私行处置典当房地产的。
以上规则不是很全面,主张公民在签定房地产典当合一起,应特别约好,在下列景象发作时,典当权人能够提早行使典当权:
1、典当房子遭到查封、冻住或扣押等影响的;
2、债款人或典当人已不能偿还一般债款或其他欠债;
3、债款人或典当人产业的悉数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遭受或或许遭受没收、征用或强制性收买等。
这种特别约好,关于维护典当权人的利益,对错常有用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