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20:28
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的条件到底有哪些呢?离婚是夫妻两边经过协议或诉讼的方法免除婚姻关系,停止夫妻间权力和责任的法令行为。
网友发问:
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不予供认?
律师回答:
一、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的条件
1、作出判定的外王法院对案子须有管辖权;
2、判定是经公平诉讼程序作出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请求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程序问题的规则》,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做出的外王法院离婚判定,我国不予认可;
3、判定现已发作法令效能。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定如已清晰离婚判定的收效时刻的,请求人无需另行举证,假如外王法院离婚判定书没有指明已收效或收效时刻的,应责令请求人提交作出判定的法院出具的判定已收效的证明文件;
4、不存在诉讼竞合。假如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子,我王法院现已受理或现已作出判定,或许第三国对该当事人作出的离婚判定已得到我王法院的供认,则对请求供认和履行外王法院的判定回绝供认;
5、判定不违背我王法令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6、存在世界公约或互利。
二、哪些外王法院的离婚判定不予供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请求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程序问题的规则》第十二条规则,经审查外王法院的离婚判定具有下列景象的,不予供认:
1、判定没有发作法令效能;
2、作出判定的外王法院对案子没有管辖权;
3、判定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子,我王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定,或许第三王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判定已为我王法院所供认;
5、判定违背我王法令的基本原则或许损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请求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效能被驳回后,不得再提出请求但能够另行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能够在我国申述,也能够在受理此离婚案子的外国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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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不予供认?
律师回答:
一、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的条件
1、作出判定的外王法院对案子须有管辖权;
2、判定是经公平诉讼程序作出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请求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程序问题的规则》,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做出的外王法院离婚判定,我国不予认可;
3、判定现已发作法令效能。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定如已清晰离婚判定的收效时刻的,请求人无需另行举证,假如外王法院离婚判定书没有指明已收效或收效时刻的,应责令请求人提交作出判定的法院出具的判定已收效的证明文件;
4、不存在诉讼竞合。假如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子,我王法院现已受理或现已作出判定,或许第三国对该当事人作出的离婚判定已得到我王法院的供认,则对请求供认和履行外王法院的判定回绝供认;
5、判定不违背我王法令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6、存在世界公约或互利。
二、哪些外王法院的离婚判定不予供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请求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程序问题的规则》第十二条规则,经审查外王法院的离婚判定具有下列景象的,不予供认:
1、判定没有发作法令效能;
2、作出判定的外王法院对案子没有管辖权;
3、判定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子,我王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定,或许第三王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判定已为我王法院所供认;
5、判定违背我王法令的基本原则或许损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请求供认外王法院离婚判定效能被驳回后,不得再提出请求但能够另行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能够在我国申述,也能够在受理此离婚案子的外国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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