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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的表现形式和免责事由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09:50
误诊,望文生义,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才能,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危害。作为民事上的差错职责,医疗机构的革除事由与其他民事差错职责的革除事由在原理、原则上是相同的,但因为医疗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其免责事由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下文听讼网小编将详细分析介绍误诊的表现形式和免责事由。
一、误诊的表现形式
误诊,望文生义,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才能,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危害。其首要体现为:
(1)将“无病”确诊成“有病”。
该种景象使患者精神上倍受疾病惊骇摧残,物质上为医治所谓 “疾病”开销不必要的费用。这种景象下,尽管终究无病的成果给患者带来了一丝幸亏,但因为医院误诊致使其遭受经济上的丢失及精神上的摧残,尤其是精神上的摧残使得患者愈加愤恨,若不对此种危害加以补偿,必然导致医患联系愈加严峻,缺少应有的信赖,医院也疏于进步自己的专业水平及应有的留意职责。
(2)将“有病”确诊成“无病”。
因为医院的这种丧命差错,使得患者耽误了最佳的医治机遇,造成了不必要的危害,不只危害了患者的身体权、健康权,并且在必定景象下还会掠夺其生命权,根据这种危害的不行补偿性,有必要加以救助。
(3)将“此病”确诊成“彼病”。
首要表现为将此病症误诊为他病症、将重症状误诊为轻症状、将轻症状误诊为重症状、疏忽并发症状中的一部分等。这种景象下不只耽误了患者的医治机遇,并且导致其担负彻底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如延误确诊、患者重复就诊或病况开展严峻而额定付出大额医疗费用遭受的财产丢失。
二、误诊的免责事由
作为民事上的差错职责,医疗机构的革除事由与其他民事差错职责的革除事由在原理、原则上是相同的,但因为医疗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其免责事由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详细有以下几种:
1、医疗意外
医疗差错的存在须以医生违背留意职责为条件,如若侵权行为的发作并非医生的留意才能之所及,即归于不行抗力的领域,则不存在所谓医疗差错的问题。
2、疾病的天然转归。
如长时间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进血压升高,医生确诊后,患者心情激动突发脑出血呈现偏瘫,对此成果医生可以免责。
3、难以防止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治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发作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可以预见却不能防止和防备的不良成果,而这种不良成果的发作与医方是否存在差错没有直接因果联系。
4、患方的差错。
根据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危害成果有必要彻底是由患方差错所造成的,不然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假如两边都有不同程度差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差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认其两边的法令职责。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关于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说,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期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令术语,来开辟自己的法令知识面。假如各位读者朋友对这方面还有其他的相关问题,欢迎来咨询听讼网的相关法令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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