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监护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05:41
洽谈改变即可。 洽谈不成,可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去申述。
改变监护联系的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则,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许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历的人或许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述,要求监护人承当民事职责的,依照一般程序审理;要求改变监护联系的,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当民事职责,又要求改变监护联系的,别离审理。
其他有监护资历的人或许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兄、姐; 联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精神病人的爱人;爸爸妈妈;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联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撤销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可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优待行为或许对该子女显着晦气的,人民法院以为能够撤销的在外。
监护人能够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许悉数托付给别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求承当民事职责的,应当由监护人承当,但还有约好的在外;被托付人确有差错的,负连带职责。
夫妻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别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晦气,又办了合法的,确定建立;其他有监护资历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赞同而建议收养联系无效。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则:"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应当实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不得优待、遗弃未成年人……"。第12条规则:"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许损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当职责。"
改变监护联系的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则,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许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历的人或许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述,要求监护人承当民事职责的,依照一般程序审理;要求改变监护联系的,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当民事职责,又要求改变监护联系的,别离审理。
其他有监护资历的人或许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兄、姐; 联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精神病人的爱人;爸爸妈妈;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联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许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撤销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可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优待行为或许对该子女显着晦气的,人民法院以为能够撤销的在外。
监护人能够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许悉数托付给别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求承当民事职责的,应当由监护人承当,但还有约好的在外;被托付人确有差错的,负连带职责。
夫妻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别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晦气,又办了合法的,确定建立;其他有监护资历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赞同而建议收养联系无效。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则:"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应当实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不得优待、遗弃未成年人……"。第12条规则:"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许损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当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