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22:11
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清偿被承继人债款的次序是怎样的呢?或许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介绍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清偿被承继人债款的次序:
在遗产已被切割而未清偿债款时,假如在同一承继联系中既有法定承继又有遗言承继和遗赠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遵循《承继法》的“定见”第62条规则,首要应由法定承继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款;缺少清偿时,剩下的债款由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按份额用所得遗产归还;假如只要遗言承继和遗赠的,由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按份额用所得遗产归还。确认这样一种先法定承继后遗言承继的清偿职责次序,既是为了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维护,也表现了遗言承继优于法定承继的准则,表现出对被承继人的志愿以及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依照遗言获得遗产的权力的尊重。
二、我国承继法关于被承继人(债款人)债款的清偿准则有三项:
1、有限清偿准则。
即承继人对被承继人(债款人)应缴税款与所欠债款不负无限清偿的职责,而仅仅以承继遗产的实践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职责。
2、保存特定承继人遗产份额准则。
我国的承继准则表现着养老育幼的精力,不论是法定承继仍是遗言承继中,法令都要求对日子有特别困难的缺少劳动能力的承继人给予照料,并不得撤销他们必要的遗产分额。与此相一致,在清偿税款和债款方面也应维护他们的权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遵循履行《承继法》若干定见第61条着重:“承继人中有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日子来源的人,即便遗产缺少清偿债款,也应为其保存恰当遗产”。
3、清偿债款优于履行遗赠准则。
我国《承继法》第34条规则:“履行遗赠不得阻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其意图在于避免公民使用遗赠方式搬运产业,然后危害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
三、税款与债款的清偿办法:
我国承继法有关税款和债款的清偿办法是这样的——当承继人只要一人时,自应独自承当清偿被承继人欠缴税款和所负债款的职责,而在一起承继中,除遗言有特别指定的以外,准则上各承继人应按其承继份额份额分管有关税款和债款的清偿职责。
在清偿办法上能够在下列两种中挑选其一:
1、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切割遗产。在切割剩下遗产时把归还债款的份额同时核算在内,然后作到各个承继份额中权力与责任的均衡。
2、先行切割遗产,然后由各承继人别离清偿按份额分管的债款。但各承继人应对债权人负连带职责,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危害。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