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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的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09:13
签定购房合一起需求留意哪些问题
(一)要看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运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修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定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署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承认其法令效力。
(二)运用规范的演示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定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定一份《房子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堕入订金胶葛。因而主张顾客直接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沛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彻底相等的洽谈。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检查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承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规模内,一起预售方有必要是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买现房则要检查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子的大产证和《新建住所交给运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要留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共同。
(四)买期房要留意修建面积的约好。购房者在修建面积约好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好面积问题时简单产生胶葛。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修建面积外,也要将套内修建面积和共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好的情况下,依据有关法规,修建面积超越预售合同约好的,购房人能够不承当添加部分的价款,修建面积缺乏预售合同约好的,开发商应将修建面积削减部分的价款交还购房者。
(五)买期房要约好交房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意义:一层是房子运用交给即什物交给;另一层是房子所有权搬运即产权过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什物交给和产权过户均约好清楚。为防止处于为难法令状况,购房者不能承受未获得《新建住所交给运用许可证》的房子运用交给。
(六)签约时要留意房子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仔细琢磨《商品住所质量保证书》和《住所运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清晰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认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两边约好的物业管理规模和收费规范。
(八)留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一般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演示合同文本中维护买卖公正的条款经过补充协议加以撤销,以减轻卖方的职责。
(九)留意约好违约职责。承当职责的违约事项包含: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如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如期交房;面积变化超越约好起伏;质量不符合要求;处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则和约好等。顾客在约好时要留意违约职责的相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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