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租房屋主要涉及哪几种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08:10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则,单位租借房子获得的收入应自动申报交纳税款。首要触及的税收有以下几种:房产税、经营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
其间,假如企业纳税人租借经营性房子的需全额计税: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核算交纳。
2.经营税:以租金收入的5%核算交纳。
3.城市保护建造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践交纳的经营税税额乘以相应的税率核算交纳。
4.印花税:按产业租借合同按租借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缺乏1元,按1元贴花。
假如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租借用于寓居的房子,应交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核算交纳(依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则)。
2.经营税:以租金收入的5%核算交纳。
3.城市保护建造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践交纳的经营税税额乘以相应的税率核算交纳。
4.印花税:按产业租借合同按租借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缺乏1元,按1元贴花。
例如:南京城区某公司2011年1月将一座搁置的办公楼租借给另一家公司,收取年租金100万元,租期为4年,别的收取押金30万元。依照规则,该公司应交纳各项税费如下:
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1000000×12%=120000(元);
按“服务业”计缴经营税1000000×5%=50000(元);
城市建造保护税50000×7%=3500(元);
教育附加费50000×3%=1500(元);
按“产业租借合同”计缴印花税1000000×4×0.1%=4000(元)。
这样该公司关于租借房子,2011年算计应交税176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对外租借房产时收取的押金,不是价外费用,收取时不交纳经营税。假如逾期押金由“其他应付款”转为“其他业务收入”时,则要并入经营收入核算交纳经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