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21:52
假如两边当事人存在着债款债款联系,债款人是能够要求债款人归还债款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或许债款人对别人也享有债款,可是又不活跃行使债款,会影响到债款人的债款。那么,债款人能够要求债款人的债款人归还吗?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您答疑解惑。
债款人能够要求债款人的债款人归还吗
能够。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但该债款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在外。
因为这个问题相对比较拗口,所以,小编为咱们举一个简略的比如,便于咱们了解。
有甲、乙、丙三个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因为乙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所以无法实施向甲公司付款的责任。实际上,乙公司也是债款人,丙医院尚欠乙公司的货款也已到期,可是乙公司怠于实施追讨权。在这样的情况下,甲公司可否直接向丙医院要债?
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但该债款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在外。代位权的行使规模以债款人的债款为限。债款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款人担负。
因而,在本案中,乙公司能够直接找丙医院行使债款,可是甲公司所行使的债款也只能是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相应债款部分,而不能超出原债款的规模。
代位权需按照法令的规则的条件及程序行使,不然不只不能取得应得权力,反而要承当法令责任,因小失大。
所以,经过上文的描绘,咱们知道了,甲公司只能向求乙公司行使债款,不能向乙公司的债款人丙公司行使债款。故债款人不能要求债款人的债款人归还债款。
债款人的代位追偿权,便是债款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款权力的权力。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则:“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代位权的发作须具有以下条件:
(1)债款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款债款联系存在;
(2)债款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款;
(3)债款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力;
(4)债款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力的行为使其债款人的到期债款有不能实现的风险,债款人有保全债款的必要。
假如你有其他疑问,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债款人能够要求债款人的债款人归还吗
能够。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但该债款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在外。
因为这个问题相对比较拗口,所以,小编为咱们举一个简略的比如,便于咱们了解。
有甲、乙、丙三个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因为乙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所以无法实施向甲公司付款的责任。实际上,乙公司也是债款人,丙医院尚欠乙公司的货款也已到期,可是乙公司怠于实施追讨权。在这样的情况下,甲公司可否直接向丙医院要债?
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但该债款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在外。代位权的行使规模以债款人的债款为限。债款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款人担负。
因而,在本案中,乙公司能够直接找丙医院行使债款,可是甲公司所行使的债款也只能是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相应债款部分,而不能超出原债款的规模。
代位权需按照法令的规则的条件及程序行使,不然不只不能取得应得权力,反而要承当法令责任,因小失大。
所以,经过上文的描绘,咱们知道了,甲公司只能向求乙公司行使债款,不能向乙公司的债款人丙公司行使债款。故债款人不能要求债款人的债款人归还债款。
债款人的代位追偿权,便是债款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款权力的权力。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则:“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代位权的发作须具有以下条件:
(1)债款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款债款联系存在;
(2)债款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款;
(3)债款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力;
(4)债款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力的行为使其债款人的到期债款有不能实现的风险,债款人有保全债款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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