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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1-63)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6 01:01
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推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承受甲市人大代表提名人的贿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选民有权免除纳贿的该县人大代表
B.乙县纳贿的人大代表应向其地点选区的选民提出辞去职务
C.甲市人大代表提名人受贿行为归于损坏推举的行为,应承当法律责任
D.在推举过程中,如乙县人大主席团发现有贿选行为应及时依法查询处理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推举法》第四十八条规则,全国和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推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许推举单位都有权免除自己选出的代表。
选项B过错。《推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则,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能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去职务,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能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去职务。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承受辞去职务,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经过。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承受辞去职务,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经过。承受辞去职务的,应当予以布告。
选项C正确。依据《推举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为保证选民和代表自在行使推举权和被推举权,以金钱或许其他资产贿赂选民或许代表,波折选民和代表自在行使推举权和被推举权的,损坏推举,违背治安管理规则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选项D正确。《推举法》第五十八条规则,掌管推举的组织发现有损坏推举的行为或许收到对损坏推举行为的告发,应当及时依法查询处理;需求追查法律责任的,及时移交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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